回复1、首先我问一下,如果水电站已经关闭,电站所在的地方是否需要改造,请问这笔改造的费用是不是政府出钱?
2、如果电站已经关闭,电站的赔偿费用是否需要政府出钱?
3、既然两笔费用都要政府出钱,现在政府只出改造的费用而节约赔偿的费用,难道不是在节约纳税人的钱吗?
4、既然是现在来进行改造,那就应该是和现在的规划相协调的,就算以后电站不发电了,所有的环境已经改造好了,哪里还用政府再出钱呢?
5、你说电站是业主的,凭什么电站形象和景观融合要政府出钱,那请问,为了城市的美观,那么多的街道两边的旧房子在穿新衣服,难道是产权人在自己掏钱吗?
6、我们现在还是说在政府支持下进行改造,还没说让政府全部出钱来进行改造,政府的某些人可以天天喊着让业主去谈赔偿,但是却对为数不多的改造费用大为紧张,这不是明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吗?到底如果才是对国家、对群众、对业主都有利的做法,难道政府中的某些人不清楚吗?
7、最后说到最实质的问题了,看你的意思,政府就是关闭电站,按照你所谓的其他规划去重新打造,那我们还来说西溪河有水没水有什么意义?以前所谓的西溪河水不够了、所谓的水电站对生态有影响不过是一些劣质的借口罢了,某些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不妨直接说出来,我想更多人期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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