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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研墨

[作风整顿系列访谈] 四川省工商副局长谈“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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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采访的对我也想请你采访我们当地工商

发表于 2007-4-22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工商还是公伤(公众伤心)??????????????????????????????/

发表于 2007-4-22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雕"牌天然皂粉和"胡师傅"无油烟锅一样是骗大家的,你的部下敢去查吗???????????????????????????

发表于 2007-4-2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局长:

     你好! 我们夫妻俩都是仁寿县国企下岗职工,在沿开了家早餐店.03年都办了<<再就业优惠征>>,06年年审了.工商登记期是2004年1月1日__2007年12月31日.登记方式是家庭经营.  04年工商登记时交了400多管理费,05年我未理他.06年又来收说要年检加上去年的共800元,我也未理他.但07年4月15日又来说不交就年审不上,就是无证经营要罚款2万(注税务,卫生几年都未收费).

    我于明日去找工商所看他们要收啥费,再把清单告诉你.

    其他个体户都在收工商管理费,老实的多收,拽的少收,怕的就罚款.

    对下岗职工不讲政策只用对策!

    

发表于 2007-4-22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转帖]

     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管市场秩序:包括登记注册,把好市场准入关.;打假治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反不正当竞争,净化市场环境;审查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宣传,以避免误导消费者;还有商标注册,打击走私等等职能和工作.不是你们想当然的认为只是收管理费的单位.

     工商部门所收的管理费属国家财政资金,是省级综合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及时,足额上缴省级金库,不是工商部门收来用于自己开支的.至于财政收入如何安排和使用,不是工商局所能决定的,工商只负责执收和上缴.

     如果没有财政收入,医院谁来建?学校谁来修?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因为我们每个公民和国家的关系就好比是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一样.该尽义务时还得尽.毕竟,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有人觉得工商收费是自收自支,养活自己的话,你何不直接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川工商[2003]36号文件(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联合发文)明确规定:集贸市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的市场,包括沿街,沿路市场,各种专业市场,但不含人才,土地,劳动力等市场.川价费[2004]103号文件规定:只能向进入集贸市场的买方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川价函[2005]58号文件规定:沿街,沿路的固定摊位(门面),临时摊位只要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集贸市场的范围内的话,工商部门就可以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川价函[2005]58号文件结尾最后一段又再次明确:川工商[2003]36号和川价费[2004]103两文件对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收费范围和有关规定是一致的.请各位找来这三份文件好好看一看再下结论,好吗?千万不要断章取义,乱下结论.

  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都是工商管理费.前者是国务院<<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设定的,后者是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设定的收费项目.2003年停收的是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从来就没有停收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23 0:08:54编辑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00:37

仁寿工商全省第一

    会费108看你怕不怕,市场管理费每间门市收600,不缴钱来不验证,查封罚你往外搬,是你犯法,还是他犯法,罚你几万你怕不怕,权力比法大,党纪国法脑后挂,个体工商都害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00:20

李局长,你好!

    你知道吗,这两三年你下面的资阳局在换了新局长后,每年都要在我们资阳的地盘上罚款上千万,还说要支持我们地方经济,真的是说的比唱的好听,遇到大的企业呢他当然是在领导面前做人情说放,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而遇到小个体户、小企业呢,请不动领导说情,就只有遭重罚,并且如楼上所说,收费也是,新局长上任后变本加厉这两三年我们的负担是翻了倍哦,我们都不明白,为什么城里那些主要的繁华街道生意那么好而不用交市场管理费,而我们没钱在繁华地段租门市只有在小市场或者小乡场做点养家糊口的小生意却要交更多的市场管理费,我们问我们工商所的干部他们说“不知道,这是上面规定的,他们也没法,他们还恼火的很呢,上面说不下任务,结果却实际上是把罚款和收费同他们的收益挂了勾的,他们费死把力挨骂受气,还不是同我们一样养家糊口,而他们的大领导就是那个局长却是几个小车玩起哦,官没当两年车倒是换了一个又一个,有时候好不容易查到一个大点的案子,想出点头哈,他一个电话就得放,大的弄不动就只有弄我们这些小的赛,他们也不情愿,但是还不敢发牢骚,就是在网上都不敢,据说因为在网上发牢骚,那个局长还处分了几个人哦,现代的文字狱凶得很,还说他同你们上面关系好得很,你们都很赏识他,说什么都没用。”我就想问问李局长,这是真的吗?为什么?

发表于 2007-4-22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局长,您好!

依据川委发[2003]14号,停收了个管费;依据川工商[2005]5号个体工商户验照不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检(2002)1807号文件第三条,川价费(2004)103号第(一),(三)条和川价函(2005)58号文件第三条之规定,“只能”对进入市场的商贩收市场管理费“不得”对沿街沿路、场镇、城市内固体门面的个体收取市场管理费.

但是,据我得到的投诉,全省许多地方工商局都在乱收费,特别是偏僻乡镇,请求李局长好好管一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00:08
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管市场秩序:包括登记注册,把好市场准入关.;打假治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反不正当竞争,净化市场环境;审查广告发布,查处虚假宣传,以避免误导消费者;还有商标注册,打击走私等等职能和工作.不是你们想当然的认为只是收管理费的单位.

     工商部门所收的管理费属国家财政资金,是省级综合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及时,足额上缴省级金库,不是工商部门收来用于自己开支的.至于财政收入如何安排和使用,不是工商局所能决定的,工商只负责执收和上缴.

     如果没有财政收入,医院谁来建?学校谁来修?我们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因为我们每个公民和国家的关系就好比是子女和父母的关系一样.该尽义务时还得尽.毕竟,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如果有人觉得工商收费是自收自支,养活自己的话,你何不直接向有关部门咨询或举报,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川工商[2003]36号文件(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工商局联合发文)明确规定:集贸市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的市场,包括沿街,沿路市场,各种专业市场,但不含人才,土地,劳动力等市场.川价字费[2004]103号文件规定:只能向进入集贸市场的买方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川价费[2005]58号文件规定:沿街,沿路的固定摊位(门面),临时摊位只要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集贸市场的范围内的话,工商部门就可以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58号文件结尾最后一段又说:川工商[2003]36号和川价字费[2004]103两文件对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收费范围和有关规定是一致的.请各位找来这三份文件好好看一看再下结论,好吗?千万不要断章取义,乱下结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10:45
个体工商户蒋大兵和他的妻子吴绍会(联系电话:0826-2102300)在广安区城北环城路外的一幢楼的二楼(这幢楼的对面是城北汽车站,根本不属于集贸市场)做皮鞋加工,200511月被以无照经营罚款1000元,交纳罚款后到广安区城北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告知要近1000元的费用,(广安区城北工商所没有给他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他们只好回到租的房屋继续无照加工经营。20051222日,郭昌全(音)带队去他处暂扣了1000元现金,最后广安区城北工商所为她办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仅退还她约100元。并出据了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票据号为0381200523,填制日期20051226日,收到:吴绍会,项目名称:市管费1-122006年度,收费金额720元。收款人:郭昌泉。请问省局李局长,这与诈骗个体工商户的钱财有何区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10:47
广安区城北工商所能争创“人民满意工商所”吗?

        2006年12月25日下午,我带齐相关证件到广安区城北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接待的工作人员(女性,30多岁,长发,没有穿工商服装,可能不是国家公务员)告诉我,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要缴184元,你不用缴市场管理费了。我说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仅缴23元。她说:“这是熊所长和郭组长叫我收的,你今天不缴184元,你明天再来办理。”我叫她用书面的形式告知我,她拒绝了。旁边的工作人员叫我等到郭组长来了再说。等了近半个小时,我没有见到郭组长来。我离开了广安区城北工商所不到2分钟,郭组长大声叫我转来。郭组长把我叫到办公室,我仍然坚持不入个私协会。郭组长威胁我说:“你不入个私协会,我们以后就不会把你当会员对待”。最后,没有穿工商服装的工作人员把我办照申请表收下了,告诉我:今天电脑不能上网,你明天来打营业执照(开始戴眼镜的工作人员在电脑里还输入了我诊所的字号名称,显然这是在戏弄我)。因为我去年没有把他们说的话录下来,最后被广安区城北工商所以无照经营上报到广安区工商局被处罚1万人民币,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今年,我是把他们说的话录下来了的,期望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有正义记者为广安的个体户说句公道话,严惩广安区城北工商所借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年度验照搭车收费或乱收费!

                                                         我为什么不加入个私协会

       2006年2月,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把《我为广安自主创业的为民医生鸣不平》 传真给广安市工商局,广安区工商局部分领导组织我召开了调解会议,他们都劝我和气生财。其中一位领导劝我,何必要陈请社会人士介入搞得两败俱丧呢?陈*平的老婆在城北体育场开滨江羊肉馆供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请他和其他工商工作人员吃喝玩乐,陈*平的老婆大赚钱财,被其其职工以我的名字告到四川省纪委,居然陈*平把举报材料拿给我看,我说:“我从来没有举报你的老婆和你单位内部的事”。这时,陈*平只好来软的.陈*平请我到工商所开会,宣布我为广安区城北个私协会医药组组长以及要这些组长宣传如何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和违规的市场管理费。(这是天大的笑话,我不是个私协会会员,怎能宣布我为广安区城北个私协会医药组组长?)开完会后,他再三打电话请我吃晚饭。我只好去了,发现座了三桌,这是吃的个私协会会员的钱吧?在吃的过程中,陈*平大杯地干着“岳池特曲”,确实“大肚大量”。在女服务员上菜的时候,他还说“牛鸡儿拌油耍滑头”等脏话。我想,这样的他是文化素质低造成的吧。吃完饭后,他得知我的小孩刚出生,马上就给我送100元礼金(可见他真会送礼)。我为了给他个面子,暂时收下了他的礼金.我儿子满月后,叫我爸把这100元礼金退给了他。“黄鼠狼给鸡拜年”,2006年3月,他叫其下属工作人员在《广安日报》歪曲事实刊登查处我“无照经营”的“功劳和政绩”,我考虑到“和气生财”没有进行反驳。2006年6月,他又叫其下属工作人员在《市场消费报》歪曲事实刊登查处我“无照经营”的“功劳和政绩”。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无论他打击报复我还是他请黑社会来搞整我,我都要坚持陪他到底!!!!相关连接:http://bbs.mala.cn/viewthread.php?tid=476411&replyID=324892&skin=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10:43

借此向省局李局长呼吁:(1)请有关部门查一下在20051223日之前广安区有多少家诊所和药店没有办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在营业(在广安区国税局和地税局能查到一部分诊所或药店的经营情况)没有受到广安区的城北工商所的任何干涉或处罚,而唯独他遭到广安区城北工商所上报到广安区工商局,对他进行处罚一万元的罚款。(2)请有关部门查一下广安区城北工商所借办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或年检一共搭车收费多少?(3)工商的职责是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请有关部门查一下广安区城北工商所为什么要执法不公?为何广安区城北工商所只查处他一家诊所,并对他进行处罚一万元的罚款。(4)请有关部门对广安区城北工商所管辖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个体工商户对广安区城北工商所的满意率有多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09:13
     个体户们要好好想想工商部门的职责,对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做了很多工作,执收是他们工作的一部份,收取的费用也是实行全额上缴省财政,他们是按章执收的,你们要想取消这种收费项目,可以请示国务院,因为个管费的暂缓收取四川是试点,所以大家要知情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10:04
[em02]

发表于 2007-4-23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看了一下[em02][em02][em02][em02][em02]

发表于 2007-4-2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乐山沐川县每年年检要交70元的个协会费,不交不行,但很多人从来不知这所谓的个协是干什么的,能不能不交?还有每户每年要交600元的管理费,这管理费是全县任何一间门面都要交的,不管你的门面是否在集贸市场内。当然以上收费不包括有关系的人。税务现在对营业额不到2000元的都能不交,工商为什么不行?

发表于 2007-4-23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哈……[em02][em02]

发表于 2007-4-23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21.237.*.*)在2007-4-23 14:00:00的发言:

        我今天去找了他们给我的交费清单:去年属享受<<再就业优惠征>>只交110元的年审费.今年<<再就业优惠征>>年审了也没用,要交:  1.年审费110元. 2.工商管理费小吃20元/月,全年240元. 3.从业人员管理费84元.  共计544元

   

   李局长:

           我等待你的答复.谢谢!

          

发表于 2007-4-23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凯瑞在2007-4-22 15:11:00的发言:

李局长:

     你好! 我们夫妻俩都是仁寿县国企下岗职工,在沿开了家早餐店.03年都办了<<再就业优惠征>>,06年年审了.工商登记期是2004年1月1日__2007年12月31日.登记方式是家庭经营.  04年工商登记时交了400多管理费,05年我未理他.06年又来收说要年检加上去年的共800元,我也未理他.但07年4月15日又来说不交就年审不上,就是无证经营要罚款2万(注税务,卫生几年都未收费).

    我于明日去找工商所看他们要收啥费,再把清单告诉你.

    其他个体户都在收工商管理费,老实的多收,拽的少收,怕的就罚款.

    对下岗职工不讲政策只用对策!

    

        我今天去找了他们给我的交费清单是:去年属享受<<再就业优惠征>>只交110元年审费.今年<<再就业优惠征>>年审了也没用,要交: 1.年审费110元. 2.工商管理费小吃20元/月,全年240元. 3.从业人员管理费84元. 共计544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4-23 14:00
QUOTE:
以下是引用凯瑞在2007-4-22 15:11:00的发言:

李局长:

     你好! 我们夫妻俩都是仁寿县国企下岗职工,在沿开了家早餐店.03年都办了<<再就业优惠征>>,06年年审了.工商登记期是2004年1月1日__2007年12月31日.登记方式是家庭经营.  04年工商登记时交了400多管理费,05年我未理他.06年又来收说要年检加上去年的共800元,我也未理他.但07年4月15日又来说不交就年审不上,就是无证经营要罚款2万(注税务,卫生几年都未收费).

    我于明日去找工商所看他们要收啥费,再把清单告诉你.

    其他个体户都在收工商管理费,老实的多收,拽的少收,怕的就罚款.

    对下岗职工不讲政策只用对策!

    

        我今天去找了他们给我的交费清单:去年属享受<<再就业优惠征>>只交110元的年审费.今年<<再就业优惠征>>年审了也没用,要交:  1.年审费110元. 2.工商管理费小吃20元/月,全年240元. 3.从业人员管理费84元.  共计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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