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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88815

[原创]德阳中院惊现离奇荒唐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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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6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关:

山西一法官遭蒙面人暴打身亡
      
2007-7-26 5:50: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2007年7月24日早晨7时30分许,山西怀仁县法院法官周福在住所附近遭到数名蒙面人袭击,头被打烂、两条腿被打断,送住医院抢救4个多小时后不治身亡。

  该院石院长说,出事时,周福带着9岁的儿子准备去吃早点,走到巷口处,突然扑上来三四名蒙面人,挥舞棍棒照他狠打。其子急忙跑回家中报信,待其家人赶到时,周福已被打倒在地。

  周福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因颅脑损伤、颅内血肿,双腿粉碎性骨折,伤势十分严重。县法院专门从大同请来一名外科专家与怀仁县人民医院医生共同抢救,但终因伤势过于严重,于中午1时许死亡。 

(山西晚报)

  该院石院长说,出事时,周福带着9岁的儿子准备去吃早点,走到巷口处,突然扑上来三四名蒙面人,挥舞棍棒照他狠打。其子急忙跑回家中报信,待其家人赶到时,周福已被打倒在地。

  周福被紧急送往医院后,因颅脑损伤、颅内血肿,双腿粉碎性骨折,伤势十分严重。县法院专门从大同请来一名外科专家与怀仁县人民医院医生共同抢救,但终因伤势过于严重,于中午1时许死亡。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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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7-26 15:28:15编辑过]
发表于 2007-7-2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时才能出现没有腐败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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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7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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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案外人造假上诉真赢官司,德阳中院黑白颠倒帮黑转包赖掉民工血汗钱,这其中定有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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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是老百姓最后的依靠,如果它在倒向黑暗,后果将猛于虎也
发表于 2007-7-28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这个案子,与德阳中院的假案真判有“异曲同工之妙”—荒唐得离谱!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夫妻离婚"财产战"法院书记员帮忙伪造调解书
      
2007-7-27 5:13:02

 

  为达到离婚时妻子少分财产的目的,成都一男子虚构数十万元债务,并找到一法院书记员伪造了一份法院办理借款纠纷的调解书,以掩盖事实真相。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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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受贿判案、压力判案、低素质判案、人情判案会导致“人民法官”被当事者怒气之下冲动而打死,没有人来保护你“枉法判官”。
发表于 2007-7-28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07-7-2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是yql830410 在2007-7-28 9:37:00的发言:

  司法是老百姓最后的依靠,如果它在倒向黑暗,后果将猛于虎也!

  顶!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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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9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将推出该案的跟踪报道,欢迎、敬请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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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0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苍天好久有眼在2007-7-29 21:20:00的发言:
        本帖将推出该案的跟踪报道,欢迎、敬请网友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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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将心酸的历程一天写一点

发表于 2007-7-30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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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看觉得离奇,仔细看就觉得不离奇了。

   要习惯成自然嘛!

发表于 2007-7-31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怪事太多,见怪也就不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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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苍天好久有眼在2007-7-31 20:24:00的发言:

  是啊,怪事太多,见怪也就不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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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心中无群众,只配当法官。    共产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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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人们的一般观念,本地企业凯江建筑公司为追索工程款和民工血汗钱与外地被告原中铁十八局三处打官司时,德阳法院肯定偏向于依法维护本地人民和企业的利益,说白点就是搞地方保护主义。

而事实恰恰相反,德阳中院却反其道而行之,荒唐地、拙劣地、明目张胆地、毫无顾忌地、丧心病狂地、违法露骨地保护外地黑转包赖账企业赖掉民工血汗钱,吃德阳纳税人的饭,却当“汉奸”,胳膊肘往外拐,其中定有腐败!!!!!!

现在,该案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不久的将来,其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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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

[原创] 走进芭沟古镇

[原创] 走进芭沟古镇
发表于 2007-8-1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帅哥哟,在线,有人找我吗?
帅哥哟,在线,有人找我吗?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7-8-1 19:15:00的发言:"无语"

   

  此时无声胜有声,声声都是控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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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德阳中院对不应当受理的案外人造假上诉予以受理,承办人黄某没有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就捏造虚假事实,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荒唐的裁判,既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犯罪,又涉嫌构成枉法裁判犯罪。黄某的行为危害了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和司法的公正严肃,其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危害巨大,依法应予严惩,应尽快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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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网友的关注和声援,这个案子的荒唐远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它所反映出德阳中院的黑也远非一般人所能想像。我再声明一点,请不要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如果有朋友不相信德阳中院有那么黑,我只能说,很不幸,先生!你太善良,跟我以前一样,如果以这样的心态去跟法院打交道,迟早是要吃大亏的。
  现在,检察院已介入该案。纪委,人大,政法委都在关注这个荒唐的案子,一中央媒体已到德阳中院去过,但德阳中院的主要官员都躲了不见记者。这些职能部门和全部社会舆论都站在正义的一边,即受德阳中院迫害的民工,都认为德阳中院个别人做得太绝,打起民工血汗钱的主意,丢了德阳人的脸,丧了德阳人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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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3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德国,起初

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主义者;  
              
              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是新教教徒;
                
              最后,他们奔我而来,
              却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如果,我们今天对司法腐败迫害别人熟视无睹。那么,明天,司法腐败就可能来迫害咱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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