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达到离婚时妻子少分财产的目的,成都一男子虚构数十万元债务,并找到一法院书记员伪造了一份法院办理借款纠纷的调解书,以掩盖事实真相。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的这起离婚案件牵出了原南充仪陇县法院一书记员私盖法院公章、伪造调解书案。 日前,这名书记员已被判刑。离婚案件的妻子一方仍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其丈夫的刑事责任。近日,记者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案中案 离婚案牵出问题调解书 武侯区的邓女士今年30岁出头,她和丈夫刘先生结婚已满10年。去年10月,邓女士接到武侯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丈夫提出离婚。 邓回忆,去年11月中旬,离婚案开庭前夕,她去武侯区法院交换证据,发现丈夫递交了一份南充市仪陇县法院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显示,刘先后两次向一姓陈的男子借款共35万元,随后二人达成还款协议,如果在今年底之前不能还清所借本金及利息,刘愿意将所抵押房屋(仪陇县新政镇约600平方米的私房)出售给陈。这份盖有仪陇县法院公章的民事调解书对双方的协议予以确认。 “我从没听说过这两笔借款,也没听说过抵押房屋。”邓女士对这份调解书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调解书竟是书记员私造 邓女士决定要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离婚官司开庭时,邓女士坚决不离婚。去年11月下旬,武侯区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不久,邓女士带上这份案号为“(2006)仪民初字第204号”的问题调解书,踏上了赴仪陇县调查真相之路。邓女士直接找到调解书上署名的审判员刘波。哪知,刘波根本不知道这起案件。经查,这起案件根本没立案,法院档案室也无任何资料。刘波立即向法院作了汇报。 “这是一起严重的违纪事件。”仪陇县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李春涛告诉记者,仪陇县法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找到在调解书上署名的书记员曹德俊。曹承认,这事是他干的。原来,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一手炮制了这份问题调解书。10多天后,仪陇县法院再审查明,邓女士反映的问题调解书一案根本不存在,问题调解书确认的陈某某与刘先生还款协议程序违法,予以撤销。 书记员开除公职又判刑 据调查,40多岁的曹德俊于1995年调入仪陇县法院工作,任书记员。去年12月11日,仪陇县检察院对曹德俊立案侦查。今年1月,仪陇县法院对曹德俊开除公职。曹德俊案后由蓬安县法院异地审判。 法院查实,去年7月,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为了达到离婚时不让邓分割在仪陇县新政镇的房产的目的,虚构了向其表哥陈某某借款的事实,以虚增债务。为了使 “债务”合法逼真,刘托人找到曹德俊,在没有说明债务是虚假的情况下,要求曹为他出具法律文书。由于中间人的说情,曹德俊在领导不知晓、无原告到场、也未经审判的情况下,伪造了问题调解书,并收取诉讼费4000元。曹德俊私盖法院公章后,将调解书复印一份,转交给刘先生。 案发后,曹德俊退清了全部赃款。蓬安县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公文罪,判处曹德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已生效。 法院反省 警示大会上宣读判决书 曹德俊早已离开法院,记者没能联系上他。“这事给法院负面影响很大,影响社会对法院的信任。”李春涛说,院党组也在深刻反省此事,并专门召开警示大会,公开宣读对曹德俊的判决书,“希望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妻子控告 要求追究丈夫刑事责任 据了解,近期,邓女士的丈夫刘先生再次向武侯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在应诉的同时,几天前,邓女士前往仪陇县检察院递交控告书,请求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她丈夫的刑事责任。仪陇县检察院接告诉邓女士将尽快答复。 前日记者联系上刘先生。但记者刚表明身份,刘便挂断电话,之后再拨打,又被掐断。 本报记者 黄庆锋 实习生 易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