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县的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财政预算是以在职职工实际工资基数预算的,但医保局以我市的平均工资算账,部分职工实际工资超出交费基数,又以实际工资结算,那统一一个标准从何谈起?
2、从报费来讲,我不是凭空臆想,我曾报过费用,我也是受益者,但是通过打招呼的手段,费用比例是提高了的。
3、因为没有交齐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是何原因?那就是超出财政预算的那一部分!
4、医保局不给职工报费,那就是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利益!
医保局的应该全部死去.不为人民服务,只为本单位求取钱财.让我们乡镇一级单位每年多交几万元至几十万元的费用.占支我们单位全部费用的20%左右,我们是雪上加霜,饥寒交迫哟.你们应该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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