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下设广播站有行政罚款处罚权吗?是否可以不开罚款单就直接收钱了事?》
最新消息:通江县沙溪镇,暂住人口邓建波,42岁,租住该镇街道一民房地下室,月租50元,膝下三子,最大15岁,生活艰辛,靠在本街道做建筑临时工为生。因近些日该镇广播站搞光纤升级(换机顶盒)之故,致使光纤线路所传输的信号中断或不畅。邓建波因不能正常观看电视,于是昨日(2013年5月15日)中午12时许在该民房楼房里光纤经过的地方重新搭接线缆,以求信号畅通,后被广播站人员发现。15日下午5时许,广播站一行数人找到邓建波,义正词严地上纲上线,说邓建波破坏国家线缆,已经触犯国家法律,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恐吓其缴纳国家罚款10000元方可了事。邓几乎没有读过什么书,文化层次很浅,更未见过什么世面,老实巴交,胆小如鼠,见“官”如上断头台,只好乖乖认罚,央求大人开恩“少罚点,少罚点,自己养几个娃儿没几个钱”。广播站“官员”高抬贵手,经过一番打心理战术的讨价还价,终于在15日下午7时许,东家借西家求,凑成3000元,双方成交。“官”员们大有斩获后扬长而去,邓惧“官”的心理也总算落下了一块悬吊吊的石头。
问题的实质还在于:这个所谓的触犯国家法律的罚款,罚款单位没有出示任何罚款的相关法律文书,亦未开具任何形式的罚款发票或收据,就连白条都未曾留存给当事人一张。不知这罚款的3000元,是流向了国库呢,还是进了这个广播站的小金库,还是几个耀武扬威的“打前战”的豺狼私分了出自于社会底层的弱势农民工朋友的血汗民财?
对整个过程的了解,还在继续中;对事件进展的推动,也还在继续中……
关注狐假虎威的权力侵犯,关注中国底层百姓的人权现状与生存困苦。公民报道,马不停蹄……希望更多的有道义良知的人们一起来围观。
一个血液里尚留存一丝悲悯情怀的中国公民:李栋柏
24小时网民互动电话: 189 0818 8964
腾讯微博:310724936
通江县光纤网络公司办公室电话:0827 7226588
通江县县纪委电话:12388
信访和群众工作局:0827 7221401(打电话过去,接话员说他们不管这事,我问信访局不管这事应该管什么事,对方说该管什么事不是你解的范畴,于是挂断电话)
通江县县长投诉信箱:(已经投诉)
通江县沙溪镇镇政府办公室:已经去投诉过,虽接待了,但没有做记录。办公室人员说,广播站应该属于县广播局管辖,他们没有直接权限。
通江县110:两次接警,做了事件了解,广播站同志在现场已经承认收了3000元现金,也承认没有打条子,承认没有出具相关处罚决议书。
沙溪镇广播站工作人员之一刘莉手机:13778782019(已经电话确认她当时也在收费现场,承认收了3000元,未开任何字条,有电话录音)
吴海波:广播站负责人之一,不愿透露自己的准确身份,也不愿意给对方看自己的执法证件。当我们去广播站办公室申诉的时候,吴海波要看我们的证件,我们出示身份证,对方说身份证不起作用,要求看我们的官方证件。我们说身份证是最能证明个人身份且最有法律效力的,吴海波振振有词地说:身份证不行,拒绝接待,广播站是国家宣传重地,任何普通人禁止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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