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张笛

免费法律咨询专帖(有问必答)

  [复制链接]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4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同心同得在2008-1-4 9:52:00的发言:

  你好,首先感谢你开通的咨询专帖

  我是巴中基层畜牧兽医站的一名职工,我当兵退伍后分配到畜牧兽医站工作的,可是自从我上班至今单位从来就没有给我们所有的人发过工资,我们也曾经去上面的主管部门问过,可是他们给我们的答复是,我们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靠我们自己收了才有工资,工作十多年了,单位不光没有工资,我们还得自己交钱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办我们的养老保险,至今我们还没有医疗保险。我们曾经去问过我们市里的某些领导,可是他们说这是我们单位的事要我们单位自己解决,而且告诉我们这是合法的,请问版主,象我们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他们的答复是错误的.你可以找畜牧兽医站的上级单位,要求补发你们的工资和补交社保.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燕山在2008-1-4 10:00:00的发言:

张律师精通法律,不辞辛苦为民分忧解难,办了不少实事,堪称“见义勇为之士”、真正的“人民公仆”!

建议:司法机关应当聘请张律师为“网上法律顾问”,且负给月薪3000元(至少)。

谢谢,你过奖了.
NDG

发表于 2008-1-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到底是谁

 

 

标题本身就是笑话!凡是识字懂理之人都会明白:农电工的用人单位本身只能是供电局!但下面发生的事情却闹了一个大笑话,也同时让农电工心寒。

200814上午10时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东坡供电局太和供电所内发生了全所职工强烈拒签劳动合同的风波:在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四天,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却派相关领导到眉山东坡区太和供电所内强行要求太和供电所的所有农电工签定劳动合同书,但农电工所拿到的合同书上用人单位竟然是“眉山三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而并非“电力公司”!再没有文化也明白:“服务公司”并非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农电工就此事问及区供电局领导,而领导却以强硬、蛮横的口气说:“凡不签订合同者,其后果自负”。在场农电工以及其它供电所的农电工闻此言后非常寒心:工作长的有10多年到20多年,就是工作时间短的也是勤勤恳恳为人民,为农电事业、供电局工作了多年,然而就在我国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却置已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而不顾,把农电工(供电局的老黄牛)拖了出去,扔给了毫无劳动关系的服务公司,此举不仅让人费解,而且让人寒心!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到底是谁?农电工将走向何处!眉山市东坡区的所有农电工从内心深处向社会呐喊,希望各界对此予以关注,关注东坡区所有农电工的心声!

东坡区农电工将会把签定合同一事的信息陆续在网上发表。

 

 

NDG

发表于 2008-1-6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他们这样要职工签合同违法吗?让农电工变成农民工合法吗?

plz

发表于 2008-1-7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律师:你好!

  2003年,某县法院非法变卖了我的股权,我一直向当地市法院申诉,2004年8月向四川省高级人们法院申诉,当时罗书平是省高院执行局长,经办人是执行局的张凡。在罗书平出事前不久,据说我的申诉被省执行局做了了结(我败诉),但是直到今天,我没有收到省高院的任何通知,我多次打电话找执行局给回复,以便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他们以谁办的就找谁为由拒绝我。现在,罗书平双轨、张凡调离原岗位,我多次给省高院写信都石沉大海。请帮助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啊?漫漫申诉路,何时是尽头?

    我了防止打击报复,请原谅我在这里没有说明具体情况,请在百度中输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罗书平”就可以看见详细内容。

                                                 谢谢!

发表于 2008-1-8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中国的发明专利得不到转化发展经济、强盛祖国?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NDG在2008-1-6 18:56:00的发言:

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到底是谁
     

 

 

 

标题本身就是笑话!凡是识字懂理之人都会明白:农电工的用人单位本身只能是供电局!但下面发生的事情却闹了一个大笑话,也同时让农电工心寒。
    

200814上午10时许,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东坡供电局太和供电所内发生了全所职工强烈拒签劳动合同的风波:在我国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第四天,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却派相关领导到眉山东坡区太和供电所内强行要求太和供电所的所有农电工签定劳动合同书,但农电工所拿到的合同书上用人单位竟然是“眉山三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而并非“电力公司”!再没有文化也明白:“服务公司”并非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农电工就此事问及区供电局领导,而领导却以强硬、蛮横的口气说:“凡不签订合同者,其后果自负”。在场农电工以及其它供电所的农电工闻此言后非常寒心:工作长的有10多年到20多年,就是工作时间短的也是勤勤恳恳为人民,为农电事业、供电局工作了多年,然而就在我国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却置已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而不顾,把农电工(供电局的老黄牛)拖了出去,扔给了毫无劳动关系的服务公司,此举不仅让人费解,而且让人寒心!农电工的用人单位到底是谁?农电工将走向何处!眉山市东坡区的所有农电工从内心深处向社会呐喊,希望各界对此予以关注,关注东坡区所有农电工的心声!
    

东坡区农电工将会把签定合同一事的信息陆续在网上发表。
    

 

 

 

电力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议你们向当地劳动主管部门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plz在2008-1-7 11:39:00的发言:

尊敬的律师:你好!

  2003年,某县法院非法变卖了我的股权,我一直向当地市法院申诉,2004年8月向四川省高级人们法院申诉,当时罗书平是省高院执行局长,经办人是执行局的张凡。在罗书平出事前不久,据说我的申诉被省执行局做了了结(我败诉),但是直到今天,我没有收到省高院的任何通知,我多次打电话找执行局给回复,以便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是他们以谁办的就找谁为由拒绝我。现在,罗书平双轨、张凡调离原岗位,我多次给省高院写信都石沉大海。请帮助我:我到底该怎么办啊?漫漫申诉路,何时是尽头?

    我了防止打击报复,请原谅我在这里没有说明具体情况,请在百度中输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罗书平”就可以看见详细内容。

                                                 谢谢!

申诉无论结果如何都应给予回复.建议你亲自去省高院查询.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8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qmff在2008-1-8 9:05:00的发言:
为什么中国的发明专利得不到转化发展经济、强盛祖国?

你所说的应该是个别现象.

同时并非所有的发明专利都在具体实施批量生产过程中都运行得非常成功,全国每年专利实施纠纷案件都不在少数.

发表于 2008-1-8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03][em03]

发表于 2008-1-12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

我想咨询,我的身份证与户籍年龄不符怎么办?因为我的工作人事档案和社保,银行帐户全是用身份证办理的,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必须用户籍办理,这样就和原来的身份证号不同,那我之前的一切劳动成果是不是就全没了!因为请求当地派出所开证明他们不开!希望律师先生指点.谢谢!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ZROSE在2008-1-12 17:20:00的发言: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

我想咨询,我的身份证与户籍年龄不符怎么办?因为我的工作人事档案和社保,银行帐户全是用身份证办理的,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必须用户籍办理,这样就和原来的身份证号不同,那我之前的一切劳动成果是不是就全没了!因为请求当地派出所开证明他们不开!希望律师先生指点.谢谢!

建议你找该派出所的上级单位-区(或县)公安分局要求更正.

发表于 2008-1-1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张律师来看看巴中官商是如何勾结操作土地的???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事件发生至今,这起典型的官商勾结,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违法处分国有土地的行为,我已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书面举报已达100次了,况且在国土资源部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违法批转土地的活动中,我向国土资源部也举报过。可巴中的执法官员仍然无人过问。今天的我该怎么办才好???

发表于 2008-1-16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武侯区簇桥的居民 去年9月出差电视信号被强行中断 理由是欠费。

事实是交费难  1 每月没有专人上门收费 2 没有收费网点  3 银行没有收费帐号  我两次按通知的收费时间和地点去交费都没人收费。

电视传播是行政公益事业是非商业行为。 [ 为什么不能象水 电 气那样的收费 ] 快过年了 有多少贫困家庭无电视看

没交费也不能把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频道掐短。

本人现在卧病在床  

发表于 2008-1-1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以下的事情是不是合法合理的!!                          2008年1月16日, 资阳市西门松涛车站,在车站进门口,没有竖牌:严禁外来车辆入内,也没有外来车辆入内要收费的提示.有一天,我朋友的电动车开了进去,有一个人就来要求收取一元钱.虽然是一元钱,但我主要是问这种方式是否算强制消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我也问了车站调度里的负责人,说他们是承包给了那个人的,并且那个人都收了几年了.是应该的.我说我想看一下相关的收费文件,他一口就说,都收了几年了,没有文件.

发表于 2008-1-16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以下的事情是不是合法合理的!!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2008年1月16日, 资阳市西门松涛车站,在车站进门口,没有竖牌:严禁外来车辆入内,也没有外来车辆入内要收费的提示.有一天,我朋友的电动车开了进去,有一个人就来要求收取一元钱.虽然是一元钱,但我主要是问这种方式是否算强制消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我也问了车站调度里的负责人,说他们是承包给了那个人的,并且那个人都收了几年了.是应该的.我说我想看一下相关的收费文件,他一口就说,都收了几年了,没有文件.            vk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逗虎在2008-1-15 16:38:00的发言:

请张律师来看看巴中官商是如何勾结操作土地的??? 

事实如下:
1、2002年9月27日巴中市人民政府批准了后坝土地储备中心总体规划(巴府函[2002]23号),不出一月多时间,即2002年11月25日,位于后坝规划区内的巴中市通达农牧产品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拥有的28.5亩土地使用权,上万平方米的砖木建筑,还有上百万成套的机械设备,居然由税务部门个别领导安托、牵线,未经挂牌拍卖便以320万元的价格(含土地出让金)暗箱操作给了巴中市利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达公司)。事后得知,仅 28.5亩土地价值至少是千万元以上。况且2002年11月25日通达与利达公司的资产出售合同就已付款签字生效。它不仅严重违反了2002年巴州府发[2002]34号文件企业资产处置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依法拍卖,否则一律无效的原则。而且,同意企业处置国有资企的批复(巴区国资企18号)是2002年12月2日,通达公司全体职工议标出售的决议却是2002年12月13日,区人民政府的批复(巴州府函),([2003]2号)是2003年1月8日,更令人蹊跷的是通达公司的出让价与国资委批复的最低价竟然如出一辙。另外利达房产公司于2003年又出资500万以同样的低价操作巴中市轻工机械厂的巨额国有资产。
事件发生至今,这起典型的官商勾结,鲸吞巨额国有资产,违法处分国有土地的行为,我已向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纪委,省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书面举报已达100次了,况且在国土资源部声势浩大的清理整顿违法批转土地的活动中,我向国土资源部也举报过。可巴中的执法官员仍然无人过问。今天的我该怎么办才好???

涉及国有资产保护的问题,不知你向国资委反映没有?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山清清在2008-1-16 0:32:00的发言:

我们是武侯区簇桥的居民 去年9月出差电视信号被强行中断 理由是欠费。

事实是交费难  1 每月没有专人上门收费 2 没有收费网点  3 银行没有收费帐号  我两次按通知的收费时间和地点去交费都没人收费。

电视传播是行政公益事业是非商业行为。 [ 为什么不能象水 电 气那样的收费 ] 快过年了 有多少贫困家庭无电视看

没交费也不能把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的频道掐短。

本人现在卧病在床  

你可以打96543投诉或建议.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2016年优秀版主 2017年优秀网友 2018年优秀版主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1233944466在2008-1-16 16:57:00的发言:
我想请问一个问题,以下的事情是不是合法合理的!!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找哪个部门?                          2008年1月16日, 资阳市西门松涛车站,在车站进门口,没有竖牌:严禁外来车辆入内,也没有外来车辆入内要收费的提示.有一天,我朋友的电动车开了进去,有一个人就来要求收取一元钱.虽然是一元钱,但我主要是问这种方式是否算强制消费,是不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我也问了车站调度里的负责人,说他们是承包给了那个人的,并且那个人都收了几年了.是应该的.我说我想看一下相关的收费文件,他一口就说,都收了几年了,没有文件.            vk                                                                                 

收费必须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且不能任意定价.

发表于 2008-1-16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先生:

  因成都中级法院原院长违法犯罪份子曲颖,纵容不良法官胡作非为,激化了很矛盾。

成都中级法院门前己经成了中国罕见的申冤一条街,因起诉权力机关被非法关押的冤民将一幅巨大的18平

方米申冤状申报吉尼斯世界大全,请问,18平方米申冤状,是世界第一冤状吗?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