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向你说个事情; 乐至县新乐乡是距乐至县城3公里处,现在被老板出钱买地盖工厂,每亩地补偿款2.6万元,我们一个生产队每个人能分到手也就2万多点,老板还3年才把补偿款给清.现在村上当官的还要叫我们自己出钱买养老保险,每人2.5万,男的50岁,女的45岁,象我们年轻的还不给买.占地还不分谁家的土地,树林,草坡,我们草坡里的树木,竹子还不补偿,占用我们房屋,照平方补偿还要叫我们自己掏钱,买了房子还自己花钱装修,这样算下来,占了地今后生活没有了保障,我们一分钱也得不到,找房子钱和装修费还要贴几万元进去.请问;这样的占地合法吗?国家规定占地补偿是怎样的?如果我们不签字,政府能强制把我们的土地,树林,草坡,房子用推土机推了吗?我们怎么才能讨个公道呢?望回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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