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合江-榕山客运车辆由一个联营组划分为A,B两个独自的联营组!其中B组联营组个别车主,在A组车主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假称依旧为一个联营组,以AB两个联营组全体车主的名义,骗取合江-榕山车辆的管理公司以及合江运管所盖章!将原本的下午10分钟一班合江-榕山发车时间提升到5分钟一班!而这不合法手续在运管所不知情情况下错误成为了合法手续!A组联营组车主在文件下发执行时才知情!在向相关管理部门反应问题后,得到的答复是,2010年春运期间暂时实行新下发的文件!由2010年3月1日起重新恢复原有的班次!
2010年春运开始,就2月春节至农历15元宵节!合江-榕山客运车辆由于下午旅客减少!又因为发班间隔时间减少!导致两个联营组车辆为了在路上多接点客人而你追我赶!短短半月时间已经发生3起合江-榕山客运车辆碰撞事故!数十名旅客春节期间受伤住院!
2010年3月1日!合江-榕山客运车辆A组联营组要求相关管理公司按照当初约定,恢复下午10分钟一班的发车时间!被相应的榕山客运站等相关的合江-榕山客运车辆管理部门拒绝!更有车辆被提牌,罚款等威胁!原因仅仅是当初的约定只是运管所召集的协商解决!没有录音和相关的文件手续,所以拒不承认当初所做承诺!
据我所知!就全天5分钟一班开始!相应提升的是客运站的管理费!进站费!卫生费,发班费等等各方面的费用!由于A组联营车辆大多数属于大车!下午旅客少!消耗大!B组小车,消耗少,进站费,路费,税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比A组低很多!因为下午没有旅客!A组负担高,辛苦一天却所剩无几!
现在A组联营组找相关部门就当初承诺要求实现!却遭拒绝!我们无从得知这是不是部分客运车站为了蝇头小利置广大旅客安全于不顾!也无从得知这是不是部分客运站因为这2个月的收入提高尝到甜头不愿积极处理!
想咨询两个问题
请问
1.B组联营组当初在A组不知情的情况下,冒充AB两组均同意从而骗得实行的新文件是否有效?
2.就法律程序上讲,B组联营组的行为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触犯诈骗罪等相应罪责!(有当初B组联营组冒用A组联营组车主签名的文件复印件为证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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