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法行医的概念 什么是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 什么是情节严重?应该包括非法行医屡禁不止,有严重违反医德的行为,骗取大量钱财,缺乏基本医学知识、乱医乱治、欺骗就诊人,以迷信、愚昧、野蛮的方法医病治病,等等。 从客观来讲,全国、全资阳、安岳大批个体医生包括正在开门诊的周万成等大批个体医生,赤脚医生,草药摊摊都没有行医证等证件,他们都在非法行医。何况像雷华加这样的以修理为职业求生存持有民间小单方入哪来证件,雷只是遵循我国千百年来民间小单方传统办事。根据“法无禁止便是权利”的原则,雷华加有烧伤草草药就可以给前来求药者敷药治烧伤是合情理的。 从本身来讲,雷华加只是偶尔卖给前来求药者一点外敷草草药,敷药后患者即回自己家里,这与人们在商店买药没有什么区别,谈不上“行医”;只要雷卖的不是假药,就够不上非法行医。 雷华加从来没有从事诊疗活动,没有开业行医?所谓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所谓从事医疗活动是指通过设门诊开处方行医,以盈利为目的,以医疗收入为生活来源;所谓非法行医不但包括无医生执业资格证的人更包括冒充医生,欺诈钱财等行为。 而雷华加的职业是小修工,虽然有烧伤药,但从来没有打广告、没有摆摊设点、没有去游医、更没有设门诊开处方骗人骗钱,烧伤药的来由有其历史原因,源于十年前自己被氧气烧伤过;雷夫妻二人,农忙务农,农闲烧焊补漆有目共睹,众所周知;只是偶尔有个别知情的烧伤病人求上门来,请求敷药,雷不得已而为之;前来敷药的人都痛苦而来,高兴满意而归。如果是你或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你也会这样做,否则对那些“小诊所找不到,大医院进不起“的穷人患者就太不人道。 资料还证明,来敷药的人,雷都一一告知其知情权,自己职业不是医生,只有草草药,外敷药,吃药打针我们不会,你们有不舒服一定要去医院打针吃药。 8月28日周兵载来禹金良及其家属要敷烧伤药,王菊华下乡收割稻谷去了,雷照样如实告知其知情权及上述注意事项。雷没有隐瞒、没有欺骗行为且已告知患者,已告知且患者也明知雷不是医生等情况,非要请他敷药,既然雷的药没问题,雷的行为因告知了对方就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知情权”也属于舶来品,更直接的译名是“知的权利”(right
to
know)。顾名思义,则问题接踵而至:欲“知”何事?由何处获知?知又怎样,不知又怎样?欲知而不得又当怎样? 由上可知,法律中的“情节严重”与雷的行为没有关系,禹死亡的法律责任不在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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