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交公司给员工培训下:右转时让行人先过!
文/百度一下
端午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一场车祸扼杀了两个家庭的欢乐,受害方和肇事方。昨日下午3点过,在双清南路和战旗东路交叉路口,王桂英抱着7个月大的外孙女贝贝过马路,此时,113路公交车右转撞倒了婆孙二人。王桂英当场身亡,贝贝在车祸中受重伤,目前,肇事司机已经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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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则新闻,我的心情顿时沉重起来。这世界上的事有时就是这么残忍:瞬间的大意,有时就会造成永恒的伤痛。我想我也应该写点什么吧。
说下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首先,我觉得这件事情很不可思议。113路公交司机以开车为职业,按道理说应该在驾驶时时刻保持冷静,对于路状也应该更敏锐的判断。但遗憾的是,该司机犯下了低级而致命的错误。其次,行人也大意了。岂不知不信红灯纯粹是找死,而太过相信交通灯而忽略了即将冲过来的黄师傅,也等同于找死?
但出了血案,仅把目光聚焦在公交司机和行人身上,也有悖于找出深层次的原因。
我们应该很清楚地看到,人行道一侧绿灯亮时车辆还可以右转是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换句话说,这是交警部门在拿行人的命在玩“俄罗斯轮盘”。行人赢了,安全过街。输了,魂飞魄散。壮男少女机警,或可伺机而过。但年老力衰反应迟钝的老年人谁又能保证他们次次安全?也许交警会说,《道法》规定了人行道绿灯时车辆可以右转。我想问,有多少车辆会遵守人行道绿灯礼让行人的规定?如果这样的规定得不到尊重,岂非直接和《道法》的设立本是为行车安全的初衷相抵触?
再说,车人争道的事似乎也带有成都特色。话说前段时间有充满自豪感的成都网友喊出“秒杀重庆”的口号。成都人如此喜欢和重庆比,岂不知重庆的人行道绿灯亮时却并不准车辆同时右转?显然,哪个城市更以人为本就昭然若揭了。不光如此,还有网友说声讨说成都不光往“右”很乱,往“左”同样让人心惊胆战。其实我表示理解:一个以车为本的城市,总是会把两条腿走路的撵得鸡飞狗跳。成都“秒杀”重庆或许能成立,但却真的应该尽量消灭掉“秒杀”普通老百姓的陷阱。
基于种种理由,有网友直接就提了“设置右转红绿灯,实现人车分流”的建议。其实我觉得,这到是一种方法。也有网友直接吼吼说:“禁止车辆在人行道绿灯时右转!”我觉得,也可行。简而方之,交警方应该以保护人行道上的行人的安全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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