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
服从调动 去了新都
1998年12月1日,党委书记许映德,矿长欧钦找我单独谈话。
问:你老家是成都? (明知故问!)
答:是成都。
问:把你调去成都附近工作,愿去吗?
答:愿意。
二位领导耳语后又说:今天就谈这些;内容不要告诉任何人。 (是怕走漏了消息?)
我回到家真的连老婆也没有告诉矿党政一把手找我谈话的事,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
第三天,也就是12月3日,二位领导再次把我领进上次谈话的书记办公室,比上次多了一位矿纪委书记连志和,谈内容接着上次的。
欧说:根据矿研究决定,调你去成都附近做一项新的工作。(不明不白!)
我问:在哪里?干啥子?
许说:不用问这些,去了再说。 (太强硬!)
我再问:什么工作,我能干吗?
欧答:有什么干不了的! (好象很看重我!)
我又问:在哪儿?怎么去?
许说:由连书记带你一起去,矿多经公司也要去人,其他的事你不用管了。明天就走!(还是不明白!)
我着急地问:明天就走?车票呢?
欧说:就这样定了,其他人不要说,车票老连负责。你今天回去准备一下,明上午十点小车来接你送你们。(就象是做地下工作)
12月4日,我被小车接到云盘山与连书记等人会合。同去的除我和连以外,还有矿财务科一副科长和多经公司一会计。火车次日上午抵蓉,我仍不知去成都附近到底在哪儿。
在成都火车站我们四人钻进一辆出租车,从连书记与司机谈价时才听到了“去新都”一句。呵,去新都干什么?仍一头雾水 ! 到新都还有16公里,50元,走!
车到新都,汽车在城里城外转了两圈,他们都说不认得路了(其中有两人是来过的),好象是在“甩”掉后面跟踪的“尾巴”。最后从邮电大厦前面进了电子路,在一家旭光招待所门前停车,下车后登记住宿。放下行李,四人步行往回走,拐一个弯又拐一个弯就到了原野庄园。
上午9点40多分,我们一行四人进了庄园大门,直奔一号楼三单元二号房。敲开门,迎面有小杨和另外一胖一瘦两女人在屋里。小杨是矿上职工,经小杨介绍才知我们此次悄悄快速来找的杨XX己不在了,说是早上九点还在的。问详情,小杨不知道。
看来,我们四人的出行,还是走漏了消息。(我不晓得是哪个!)
就这样, 我们到了新都, 要见的人没见着。
我的工作没交接上,只能继续等待。
原来,1993年至1995年,矿里利用改革开放政策,相继到成都科技大学、双流肉联厂、新都原野庄园,还有沿海某个渔场进行投资开发,想利用有限的资金“钱变钱”,“利滚利”,美其名曰叫第三产业。结果,大多项目都失败泡汤了,职工们的血汗钱就让当官的拿去“交学费”了。
1995年,新都原野庄园一号楼三个单元共36套住房(3148.58平方米)全部峻工交验。时任矿长参加交接验收,共注入资金200万多元;后又追加投入20余万元。总投资近300万元;矿派遣“二杨”即杨xx和小杨到新都管理经营这36套住房;由杨xx(副科级)负责,并办理了新都上市商品房的有关手续。
经营几年后,杨xx的账目出现问题。经矿决定,由我去接替他的工作继续销售。调他回矿汇报工作,交清问题。
由于杨xx不见面,我的工作无法开展,我暂时撤离新都在成都抚琴小区的攀枝花矿务局驻成都办事处招待所待命达20余天。
12月30日,杨xx仍不见归来。我奉命驻进一号楼三单元二号房办公室,并由矿再次派员(公安科副科长)到新都,撬开办公桌搜出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资料,并清点造册后由我接手,我和小杨开始了新的工作——继续销售剩余25套房产。
后来经查证,我的前任在1995年11月至1998年11月三年间共销售住房11套,应收入上缴的资金一部分下落不明。杨xx得知事情败露,在我们抵达新都原野时提前逃匿。
经局矿立案调查,并提前在《成都晚报》刊登“寻人启事。”限期杨xx返回企业,否则逾期按《劳动法》处理;西区公安局经侦干警到新都调查取证之后,经攀枝花市西区法院审理和处理,并如数赔退现金。偷鸡不着蚀把米呵!
在新的岗位上从事新的工作业务,虽然生疏,但有规章制度,有自已做为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我决心在新都做好这项工作,并吸取前车之鉴,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