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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anzhangyu

按律法院不应该用伪造和假冒证据定案一再追诉完全无罪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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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法律规定,依法再审改判,还百姓以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0-3-1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法律规定,依法再审改判,还百姓以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0-3-18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法律规定,依法再审改判,还百姓以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0-3-18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法律规定,依法再审改判,还百姓以公平正义!

发表于 2010-3-18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判決也要打着法律的旗号!

  不过那是错误适用的法律。

发表于 2010-3-18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最后一道防线,守好这一条底线,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最迫切的要求。

发表于 2010-3-18 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最后一道防线,守好这一条底线,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最迫切的要求。

发表于 2010-3-19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3-19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成员应忠于法律,





       而不是忠于某个人的昏话!

否则,就是对法律的背叛!

发表于 2010-3-19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成员应忠于法律,





       而不是忠于某个人的昏话!

否则,就是对法律的背叛!

发表于 2010-3-19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成员应忠于法律,





       而不是忠于某个人的昏话!

否则,就是对法律的背叛!

发表于 2010-3-19 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该案隐蔽事实都了如指掌,如是真实的话,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和中纪委、全国人大举报。

发表于 2010-3-19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是历史的怪胎,理应废止。

发表于 2010-3-19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玩笑!

发表于 2010-3-19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0-3-20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

发表于 2010-3-20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委会是历史的怪胎,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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