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考生青仪轩

[群众呼声] 南充人事局太黑暗!暗箱操作本次公务员考录,第一名被第三名无理取代(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2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fuwuye 发表于 2013-12-25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像你说的那样暗箱操作的,第二名早就出来闹了,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呢

第二名被取消的理由是体能考试不合格,理由更充分,体能不合格,凭什么当干警。本职位只招一名,只要第一名的青同学没被取消资格,他是元机会被录取的。并且第二名是在取消青同学之前办理被取消的,步骤是一步一步实施的,做得滴水不漏。

发表于 2013-12-2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猫腻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6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事局找了个律师来帮他们解释 感觉很站不住脚 政策毕竟是国家来定 他们作为人事部门 自己拿不出一个依据来 也找不到权威部门来说这个事情 而是找的律师来帮他们打圆场 而且我初审和资格复审都通过了 硬是要把我弄下去 把某某县的公安局长的侄儿弄上去  

发表于 2013-12-26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考生青仪轩 发表于 2013-12-26 11: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事局找了个律师来帮他们解释 感觉很站不住脚 政策毕竟是国家来定 他们作为人事部门 自己拿不出一个依据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八条 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于 2013-12-26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调查“第三名”底细,进行举报。
发表于 2013-12-26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天在白云上 发表于 2013-12-21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个事应该从两方面去调查。第一就是楼主到底有没有报考资格,如果没有,为什么初审又让他过了,一直 ...

你在哪里就业,你隐瞒,就象前面同志说的中国那么大,人事局可能不知道哦。就象某人违法犯罪,你说公安局的为什么没有预见?为什么没有制止?为什么有的一直破不了案?个人之言,如有冒犯请见谅

发表于 2013-12-26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电视台应该采访报道了,咋么还没动作了。

发表于 2013-12-26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心怀蓝天 发表于 2013-12-26 12: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

这位朋友,我代表所有同一阶层的网友现向你致敬!:hug:

发表于 2013-12-26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lqepn 发表于 2013-12-26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名被取消的理由是体能考试不合格,理由更充分,体能不合格,凭什么当干警。本职位只招一名,只要第一 ...

你是大妈生的,想考第一名就可以办到?

发表于 2013-12-26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三大队一边有劳动合同,一边又出什么实习证明,到底是什么,只有三个队的了出来说明
发表于 2013-12-26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关注中!

发表于 2013-12-2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加油哈

发表于 2013-12-26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答复是第一名已经有工作单位,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3-12-26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同学也可走法律途径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但这不是一般普通老百姓可以做得到的?一个字:难......

发表于 2013-12-26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关系就是这样的,只能见怪不怪了。如果有一天不这样,或许你我一下子还真不适应呢。中国特色呀、、、、、、

发表于 2013-12-26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楼主是啥状况了?

发表于 2013-12-27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是一言堂啊,自己做自己的黑手,让别人去吵吧。

发表于 2013-12-27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lqepn 发表于 2013-12-26 1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名被取消的理由是体能考试不合格,理由更充分,体能不合格,凭什么当干警。本职位只招一名,只要第一 ...

第二名在体能测试的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宣布失败,不过我一直认为170的身高,能在这个项目失败也算奇葩。

发表于 2013-12-27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楼主是啥状况了?

发表于 2013-12-2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挣分:victory: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