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善water若水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bbs.mala.cn/thread-8158195-1-1.html
申请原因:纠纷已经由派出所协调和解,这个帖子是事发后脑袋一时发热写的,当时并不知道你们这个论坛不允许我们自己删除帖子,到现在,派出所已经多次打电话要求我们删除此帖。我昨天已经向你们提出删除请求,这个帖子是我发的,我要求删除,你们却找这样那样的理由不与删除,如果派出所要追究责任,我只好如实奉告。这个责任就由你们来承担了。帖子中明确提到姓名和隐私,一定会给这位教师造成不好的影响,损坏他的名誉权,如果他要提起上诉的话,贵论坛也脱不了干系。所以,还是请你们把帖子删了吧。事情已经过去了。如果还要因为这个帖子打官司的话,你觉得值得吗?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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