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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玫瑰惹的祸——2月14日下午北湖公园发生的两起保安与市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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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6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X打头是应该是协警,协警也是没有执法权的。
发表于 2014-2-16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呀,莽哥给莽嫂买玫瑰花这会不成了哇----:lol
发表于 2014-2-16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收”财产或物品,是执法举措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作为北湖管理方的保安人员,旨在保护群众在游园中的安全,也保护游内的各项物品的安全。如发现与公园内制度相违背或会造成群众安全时,可劝阻。
    “强制”举措,他们还没有此项权利行驶。仅此,北湖方应归还孩子的玫瑰花,并对已损坏的玫瑰花进行赔偿———人性化点,照进价赔偿。

发表于 2014-2-16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北湖公园内关于保安“执勤”制度里说,发现群众有不文明现象或其他影响其他群众安全或……时,不但要加强文明劝导,及时纠正,而且可以执法时,那北湖公园就是一个地方政府了。而且是可以出台执法规章制度的党 政一级。
   好久没有看到这类贴子了,继续顶起走。
发表于 2014-2-16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人假 发表于 2014-2-16 13:16 http://bbs.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作为一个在北湖长期锻炼的老年人也来说两句:我认为保安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今天卖玫瑰花不管,立马就 ...


  你好,老年人,我们都在共同创建文明城市。可是管理和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今天他因为其他原因强制没收人家的东西,明天是不是还可以因为影响直接拘留在保管处内呢?
   楼主在贴中已特注,孩子不是专业的买花小贩,也并不是天天在影响北湖的形象或扰乱群众游园。所以,北湖方的做法,引人关注、引人深思。

   文明城市共建,才能共享城市文明。我们共同的心愿。祝你老人家身体健康。

本帖最后由 触目柔肠断 于 2014-2-16 21:34 编辑

发表于 2014-2-16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2-15 13: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bbs.mala.cn/thread-6936597-1-1.html
★请北湖管理处以及相关部门整顿在北湖非法敛财、制造噪音 ...

噪声在他们眼中,可能不是污染;
   但买玫瑰花咋就成了隐患?是因为玫瑰花掉一地,还是玫瑰香气造成了空气污染,我也很纳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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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6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人假 发表于 2014-2-16 1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作为一个在北湖长期锻炼的老年人也来说两句:我认为保安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今天卖玫瑰花不管,立马就 ...

老大爷,这您可就错了。

咱们没有诋毁保安正常的管理,而是指责他们的管理超出了法律底线,同时还有些不近人情。

他们的职责不包括可以抢夺、毁损他人财物这一项,他们只有劝阻、协助执法部门处理相应事务的权力。

也就是说,谁也不能藐视法律,把权力无原则地扩大。如果这样的话,会出现不可收拾的情况。今天可以抢小贩的一把花,打伤人,明天也许就会群殴市民,私设公堂……

加强管理,意味着管理方应使用更有效的方式,增加有执法力的人员等,并不等于可以允许他们有打人、抢夺等非法行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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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人假 发表于 2014-2-16 1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期以来,人们对保安职业存在偏见,对保安职业的认同感低,保安在大多数人眼中还等同于看大门的,但正是因为他 ...

我们并没有否认这一点呀?

同时,你是否认为,为了有这么张名片,就可以允许纵容这帖中所述行为发生呢?我个人认为,如果允许纵容,那意味着这张名片被玷污了,不要也罢。

发表于 2014-2-16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规定办公地点禁止吸烟 图中的警察为啥在众多的群众中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肆无忌惮的大抽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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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2-16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人假 发表于 2014-2-16 14: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楼主不相信这个事实!可以去北湖宾馆门前至北湖公园大约50米间距离看看会有一个鲜明的对比,也去拍几张 ...

我相信,我也看到了。

可是14号目睹的情形,让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市民,对他们的工作感到不满。如果这就是北湖公园所谓的“严格的管理”,那能不能说,他们的严格管理存在严重问题,某些地方甚至违反了法律,是需要检讨的行为?

发表于 2014-2-16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陆人假 发表于 2014-2-16 13: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期以来,人们对保安职业存在偏见,对保安职业的认同感低,保安在大多数人眼中还等同于看大门的,但正是因为他 ...

就这个事情看,保安不是保安,是土匪,打人,架人 是不是涉嫌非法拘禁,绑架?抢花,再踩花,非法破坏他人财物?还不陪,110怎么不说他扰乱公共次序,拘留呐?看来还是讲了情面的
发表于 2014-2-1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少年狂 发表于 2014-2-15 18: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卖切糕羊肉串时见不到你们,人行道停满小车时见不到你们,摊贩霸占人行道卖吼货也没有你们干涉,真的现在卖 ...

他当天没有给家属买到玫瑰花?;P

发表于 2014-2-16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龟儿几个保安还以为自己是城管了嗦
发表于 2014-2-16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shu1027 发表于 2014-2-15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这个正编警察抽烟的动作就好笑,我支持你哈莽娃,我在想是不是没有交该交的费用啊,就像北湖公园那些专 ...

可能也是这样的。
   

发表于 2014-2-16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触目柔肠断 发表于 2014-2-16 22: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能也是这样的。

肉肉,好久都不见了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2-17 03:01
还是钱害人,为了自已的私利那么就可以到天安门广场去卖东西,成何体统,卖东西可以到市场上去,同样也体验了生活钱也赚了,为什么要跑到北湖广场上去卖。北湖公园是市民休闲的地方,不是自由市场。

发表于 2014-2-17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湖保安确实有点瓜兮兮的。还专找年青人欺负,老年人把坝子下午晚上都占满了他们不敢管,年青人稍有点有趣的东西就拦到起不让做。我经常看到有些年轻人稍为想展示点时尚阳光的东西,几个保安就像是踩了他们的祖坟一样,连吼带推把别个撵出去。北湖又不是北湖管委会的,更不是你北湖几个保安的,凭啥就以个人喜好来决定市民的娱乐方式?

比如环保的智能平衡车,保安估计没见过,别人刚想进北湖广场,他们就凶扯扯地吼。尼妈那个车又不重压不坏你们的祖坟地,最宽的也不过两个人并肩行走的宽度,窄的也就一个人宽,占你啥空间了?

比如年青人玩“闪”,多好的表达方式,也是被保安吼脱了的。

倒是收场地费一占两天的商家促销、招聘活动,侵占市民资源,他们欢迎得很,恨不得把祖宗都挖了给商家腾地儿。请问北湖到底是谁的!!!!!!!!!

北湖管理方应该以更开放的心态把北湖做得更时尚,更青春,更靓丽,更多元。


发表于 2014-2-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动不动就提北湖管理规定,真是官本位思想。

你的管理规定给你的内部员工把!!!不要用来管市民,我建议你们管方要端正思想,认真思考一下你们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不是用你们来管市民的,而且用你们来利用北湖这块场地服务好市民的。

如你们非要把全体市民都看成是你的内部员工,非要订什么管理规定,建议就三条:
1:不得从事违背社会道德、法律法规的活动。
2: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原样恢复。
3:不得在非划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其它的这不准那不准,办公室 给你们家保安读去,叼根烟的形象真优秀!
   本帖最后由 程序设计 于 2014-2-17 09:11 编辑

发表于 2014-2-17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这样清晰明白的事情,竟然还有人说三道四。
支持莽哥!

发表于 2014-2-17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13年12月29日《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
要求领导干部积极宣传禁烟控烟的教育和引导,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通知》明确规定,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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