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下载
四川手机报读者讨论区
请
[登录]
或
[注册]
[去市州]
阿坝
巴中
成都
重庆
达州
德阳
甘孜
广安
广元
乐山
凉山
泸州
眉山
绵阳
南充
内江
攀枝花
遂宁
雅安
宜宾
资阳
自贡
搜索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首页
Portal
论坛
教育观察
问政
云养一棵树
网红四川
版务
四川手机报
本版
用户
管理日志
社区银行
版务
最新主题
最新回复
管理日志
最新图片
社区银行
积分商城
问卷调查
活动中心
群众呼声
麻辣杂谈
新 时 代
生态环保
律师在线
舆情监测
成都
绵阳
德阳
巴中
南充
乐山
内江
达州
广安
广元
遂宁
泸州
宜宾
凉山
资阳
眉山
雅安
自贡
营山
南江
新都
南部
摄影
楼市
旅游
川剧
汽车
桌游
招聘
教育
航拍
彩铃
健康
装修
美食
租房
论坛
›
麻辣时政论坛
›
麻辣杂谈
›
“失独”该不该补偿?
麻辣社区小程序
麻辣社区APP
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麻辣社区微博号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群众呼声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1
2
3
4
5
6
7
8
9
10
... 28
/ 28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楼主:
郑刚
[四川手机报]
“失独”该不该补偿?
“失独”该不该补偿?
[复制链接]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南充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3
肯定该补偿嘛!如果不补偿就不能实行计划生育。还发那么多钱!
评论
赞同
反对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3
现在政府和人民完全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你要住房子,拿钱来买,你要上医院看病,拿钱。子女要读书,拿钱,你要想超生,拿钱,你想污染环境,拿钱。你独子死了,政府,不管!行吗?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3
必须补偿,不然民心就散了。不能光吸食民脂民膏啊!!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4
个人觉得应该要有的。理由还多说,让那些当领导自己想想若是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什么想法就好!!!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云南保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5
我们今天不再去讨论独生孑女改策是否正确 但对严格遵守国家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 应该有很大的福利 特别是对失独家庭 应该出台具体的帮扶标准 使遵纪守法守法的本份人不再伤心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6
“作为一个公民我当初尽到了应尽的义务,响应了国家的计生政策,但现在我们失去了自己唯一的赡养人,这个风险不应该由我们自己来承担。”完全同意。我们当初为了政策,放弃了生育的权利,现在国家富裕强大了这是你应该承担的责任。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6
应该补偿。因是国家政策造成的失独父母沒有了法定第二赡养人!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7
怎么就不该补偿了?政策制定有问题!我们执行政策有错啊?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7
国家应该立即制定出相关法律给予失独家庭适当的补助。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7
应该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北京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7
该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8
国家应该尽快制定对失独家庭的后续扶助政策,中国失独家庭已上千万,这个群体应该得到全民关注和经济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巴中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8
这是国策,个人观点应该是老有所依!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8
对于失独家庭国家应建立相应的赡养机制,并全面放开二胎。对于可以生育二胎而未生育二胎的失独家庭不属于国家赡养对象。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09
应该补偿,因为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強制执行的。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只能说明是法律空白,须要尽快立法。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资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10
应该补贴,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让这些人只能生一个,没办法!真搞不懂,生几个孩子是自己的事,凭什么国家来管,没自由!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贵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10
必须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10
该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LAN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10
国家应该无条件补偿。
评论
赞同
反对
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4-26 09:11
如果这个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就应该补偿。不仅应补偿,还应赡养,善后。
评论
赞同
反对
下一页 »
1
2
3
4
5
6
7
8
9
10
... 28
/ 28 页
下一页
返回列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
详情请点击此处>>
浏览过的版块
达州论坛
都江堰论坛
安岳论坛
麻辣龙门阵
巴中论坛
群众呼声
苍溪论坛
广安论坛
内江论坛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