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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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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3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拿着人民的俸禄,马鞍山法院还想着人民的辛苦钱,这不管到哪里都是说不过去的,马鞍山交警干预了善后款的赔偿问题,这里面必定有情况~

发表于 2014-9-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是马鞍山交警有预谋的忽略不应该存在的岔路口从而造成误判

发表于 2014-9-23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交警一开始就看中的就是新国线有钱,不拿白不拿,哪怕拖延两三年换一个利息都不在少数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告到最高法,也是发回原地重审,你觉得二审要求当地法院重审有效果吗?还不是被马鞍山法院和交警给联合设计了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容忍为了掩盖错误而做出更大的错事,比如可以忽略这里说的第二辆水泥罐车!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怎么还是原来的效果,就是对一审判决不服才会如此上诉,驳回重审有意思吗?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要一看到说法院认为的证据才是证据就觉得狂不爽,这个前提是确认法律是公平公正公开,而不是像马鞍山法院这样刻意的偏帮好不好?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人人都能对职能部门进行监督,马鞍山法院和马鞍山交警即便有枉法的心也没有这个胆子!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放任这样的安全隐患存在宁芜高速公路上,这算谁的责任?

发表于 2014-9-23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路段的定性,应该是整个事故最大的争议点,怎样才能给一个明确的解释,安徽省交通厅的态度令人玩味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马鞍山法院面对上诉公司的质疑是三缄其口,甚至连要求调取审讯报到都诸多阻拦,是不是说明了 有猫腻存在?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道路的隐患确实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且不谈大巴车确实存在追尾的责任,可不一定是全部责任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被上诉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里是一级公路而非高速,证据是双面性的,而不是马鞍山法院一家独大的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二审受理开始就关注马鞍山特大交通事故,毕竟以后开车的人会越来愈多,但是结果总是不让人满意。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驾驶最重要,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您等三分不抢一秒。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再多根本制止不了法院的偏帮行为,想到解决的方法才是重点

发表于 2014-9-23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心寒的是二审的态度,再差也是马鞍山中院或者安徽省高院,居然还维持原判效果,路段的定性都没有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4-9-23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下子都以为的高速在马鞍山法院的特别要求下变成了一级公路,我都懵了,不是说只有安徽省交通厅才能够对路段进行核实?

发表于 2014-9-23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最起码给大众一个说法,当年交通事故最后死伤多少?赔偿是否到位,具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马鞍山法院不能一直这么包庇隐瞒下去

发表于 2014-9-23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拿不到安徽省交通厅的路况认定,凭啥要按照你说的一级公路而非高速,你官字两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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