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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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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别钓了大家的胃口最后还不给结果,不是30号开庭,怎么没消息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对于上诉人的申请不予理睬,连一个忽悠的说法都米?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申请强制转账?受害人家属联名申请还是马鞍山交警要求,作为第三方,是没有权利处理善后款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二审的结果是这样,那么找原审重新审理还有意义吗?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黑幕就是如此,环节越多,雁过拔毛的也越多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事发路段有路牌显示的是G421那就应该是属于高速特有的路标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诉公司干脆直接上诉,发回到马鞍山法院重审有必要吗?还是熟悉的班子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以为国道比高速公路标准第一个等级,想不到还有这个说法?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知道第二辆槽罐车是在交警的收益之下开车离开的,也就是说一开始马鞍山交警就是有预谋的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路段性质的划分和定性也只能找相关部门了,这点不敢乱说。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个案件,也算是给去世的人一个交代,拜托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利益冲突,是不会如此罔顾法律执意偏袒。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速公路连接线就可以允许岔路口了吗?这里的速度标准还是按照高速来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包庇了,马鞍山交警和法院必定收了某种好处从中敛财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攻速公路收费的时候,这个路段还是不是一级公路了?怕是按照高速标准收费吧?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的存在第二辆水泥车,那必然不是这样的结果了。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回看还真觉得有问题,事发路段明明是高速,可到了第二天统一口径变成的国道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在马鞍山法院面前根本不是事儿,官官相护,毕竟马鞍山特大交通事故是上过央视的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法院是如何判定一个事故的责任?总觉得很高大上的样子~~

发表于 2014-11-23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环路的路况不咋地,能不走就不走,真正该修的路从来不秀修,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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