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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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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疑的是,为何法院对于很多明显的证据置之不理?

发表于 2014-12-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我们错了,这里不是高速,难道也是对上级部门的质疑,文中说了,认真做好宁芜高速马鞍山段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表于 2014-12-8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在岔口处不做标志标注,虽说大巴是注意力不集中,可要是第一次走这里的司机对其来说不是隐患?

发表于 2014-12-8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环通公司又是怎么个情况?

发表于 2014-12-8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以前的报纸上说的都是宁芜高速东环路段

发表于 2014-12-8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了,第三方的马鞍山交警,凭啥代为处理善后款的问题?明细有在哪里?

发表于 2014-12-8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厅不受理啊,加上法院片面的选择性采纳证据,让事情变的更加复杂。

发表于 2014-12-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槽罐车还必须连续倒车才能进入主干道,一大车从路边出来,这是要吓死人的节奏。
发表于 2014-12-8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院允许公民凭借手续进去听审并实施监督的职能,是否能够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发表于 2014-12-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平时我们都错了,以为国道不是高速。这是马鞍山交通事故闹大的,要不然都不知道被交通局坑多少年
发表于 2014-12-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护,说起来就是这么简单,可却坑了多少人?

发表于 2014-12-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从经济案件下手,毕竟只要安徽省交通厅不出证明,岔路口的合理性就是一个疑点
发表于 2014-12-8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但是我听说交通事故有一个因果联系,道路的问题明显是这个因。
发表于 2014-12-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段的问题以前没有考虑过,但是听着觉得确实有影响
发表于 2014-12-8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的疏忽暂且不谈,为何911发生之后,依然不好好处理该路段?还让缺口存在?
发表于 2014-1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回重审还不如依然上诉,马鞍山法院不论判决多少次还不都是一样的
发表于 2014-12-8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司机应该知道,所以即便发生交通事故都应该是司机自己的事情?

发表于 2014-12-8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然是传统的七成和三成的分配,还是老样子,一点新创意的比例都没有

发表于 2014-12-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好多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的认定都是70和30,貌似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了

发表于 2014-12-8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何法院的二审结果居然和一审如出一辙?而且也没有解释上诉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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