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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安徽马鞍山9.11宁马高速特大交通事故判决疑点!(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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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可以大胆的猜测,涉案人员或多或少都有收到好处,否则怎会走到哪里哪里碰壁?

发表于 2014-5-2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LZ你怎么升级这么快?

发表于 2014-5-2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有证据,相关部门不承认有屁用。

发表于 2014-5-29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巴司机的原因,在出了交通事故之后由公司承担,还要连带次要责任人的赔偿,你说惨不惨?

发表于 2014-5-29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看交通安全法的第115条和第118条说的都是什么。说真的,法律文书还真不是给正常人看的
发表于 2014-5-2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有种故地重游的冲动,再次用手机定位一下当初的事发地点,那时候智能手机还没有那么普及

发表于 2014-5-29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名被上诉人,看来上诉人针对的不是一个部门,而是众多部门,难怪人家联合起来抵制你,人家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发表于 2014-5-2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月到五月,四个月了,这个信息公开哪有那么难,既然上诉人要求,一定是征求过律师意见,是可以公开才申请公开的

发表于 2014-5-29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高速是存在全封闭和半封闭,如果职权部门坦然面对反而正常,就是这样遮遮掩掩反而令人生疑。

发表于 2014-5-29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让新国线公司自己承担全部责任,有钱也不能这样用,大家赚的钱都不容易

发表于 2014-5-29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事人申请了两个事情,可法院都没有配合解决,这样的法院,可以内部大换血了。
发表于 2014-5-2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恰巧发生在中秋,是高速不收费的时候,连最基本的过路费都米有了。

发表于 2014-5-29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赢了官司,以后相关部门多的是方法整治你,比如国家补助计划啥的不给你报。

发表于 2014-5-2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案子除了这里说的关于路段的认定,一低昂还有其他的故事。

发表于 2014-5-2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上诉人的辩白是苍白无力的,重复着司机应该知道有毛意思。

发表于 2014-5-29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审怎么还是一样的结果?不公平。

发表于 2014-5-29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命吧,职能部门看中的就是新国线有钱,不拿白不拿,从中弄个10%都能好吃好喝很久!

发表于 2014-5-29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交通运输厅还是不给答复,岔路口存在必须要有他存在的合理性。

发表于 2014-5-2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马鞍山特大交通事故之后,到底有多少官员收了好处,是个人行为还是团体作案?

发表于 2014-5-2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认为事发地点是按照一级汽车专用公路技术标准,早就已经改造成高速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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