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认真,是一个态度很好的回复。
但是,你们的处罚以及这个回复中的部分内容,的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你们指责梅姓网友的行为有“不按规定停车的理由和借口”的嫌疑。不客气地讲,这是在狡辩。如果别人只有违法才能符合“规定”,那么他有理由拒绝违法行为,以合情合理的方式行事。在这个事件中,如果他所述属实,那么他的行为完全是合规合法的。相反,你们拟定的罚款规则,才真正具有违法嫌疑。
你们称因为违停行为已经录入交通违法信息系统,无法取消,因此才对当事人处罚,这更不合情理。我们不相信电脑系统无法纠正错误,我们更不相信人不能控制机器。依你们这个逻辑,公权机关的错误行为都是电脑作怪,电脑才是官僚主义根源?这是缺乏说服力且很可笑的论点。
……
综合双方的论述,大家对此事有了较完整的了解。作为个人见解,我觉得这次事件中交警执法是错误的,至少是不妥当的。应该积极与当事人联系协商,妥善处理。并且与相关部门配合,主动解决道路设置上存在的问题。如果有的话,顺便也把不听使唤的电脑收拾一盘,以杜绝以后类似事件的发生。
以上只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最后表白一下,梅姓网友,因为他以个人努力在维护个人和法制的尊严,且会带来好的改变,所以必须以各种方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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