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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蓬安交警

蓬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蓬安交警:双实线可以压线、跨越、不罚款,政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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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yuyexingxing123 发表于 2014-5-22 2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支持!我发的言论没有半句假话,交警大队除了在评论尽说我的不对,骂我,说我损 ...

说明他们有诚意.
发表于 2014-5-2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事很久了,作为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我也谈点个人看法。这事貌似双方都有理由:当事人认为自己被罚有点冤,我觉得主要是从情理角度说的,而交警也觉得处罚有依据,有事实,他们主要就是从法理的角度说的,既然都认为自己有道理,那要打官司就安心准备打官司得了,何必在网上吵来吵去的浪费坛友的精神?我还是认同莽哥的观点,有些事不一定自己认为那样就真的如此,我还是觉得交警的回复也是客观的,有些话也有道理,并不能因为我们平时对执法部门有意见就全盘否定一切……网上骂来骂去的解决个毛问题?

发表于 2014-5-25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处理好,说明蓬安交警大队办事效率大差了。

发表于 2014-5-25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的回贴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要等法院判决才会正面面对,所以.........哎

发表于 2014-5-25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大队现在在拖时间,他们是认为时间久了,此事件就会淡化,上一级政府(南充市)也应该都在包庇吧,无语!!!
发表于 2014-5-26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秋池夜雨 发表于 2014-5-22 13: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样的停车位,你让老百姓怎样停车?是遵守道法,不压双实线,车头朝外,被你们以不守城管的规定处罚 ...

有道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5-26 09:36
开车的,有哪个从没越过线?何必这个时候较真

发表于 2014-5-26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消息:刚刚我去法院寻问进展情况(是受理?还是不受理?),叫我给行政庭唐庭长打电话,唐庭长回复说,她还没有时间看,说是七日内给我答复,我也告诉她今天是第六天了,她说知道,,,,,,,,
      这也是我预先猜想到的,他们一定会在最后一天才给我答复,每走一步都会在法定最后期限才给我答复,哪来的公道

发表于 2014-5-26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0.189.6.x 发表于 2014-5-26 0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车的,有哪个从没越过线?何必这个时候较真

换成是你,你也会这样做,不要背着良心说假话
发表于 2014-5-26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民意 发表于 2014-5-23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蓬安交警缺笔杆子?整篇回复如同老太婆般絮絮叨叨,看的人累;

总体来说无非是表达这样一个意思:

科学

发表于 2014-5-26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蓬安行政单位太垃圾~~~~~~这是对党的耻辱!!!怎能造福一方百姓!!建议网友联合抗议反对!!!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4-5-26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各位网友,如果你们对蓬安还有一点点的同情,就请你们站出来吧,我们要反对政府的这种行为,你只要回三个字:“我反对”。就是对蓬安人民最大的贡献,现在我们只有团结,才能让政府善待百姓,认识错误,共同拒绝霸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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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6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死的男人 发表于 2014-5-25 20: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注此事很久了,作为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我也谈点个人看法。这事貌似双方都有理由:当事人认为自己 ...



关注此事很久了,作为一个局外人、一个旁观者、我也谈点个人看法。这事貌似双方都有理由:当事人认为自己被罚有点冤,我觉得主要是从情理角度说的,而交警也觉得处罚有依据,有事实,他们主要就是从法理的角度说的,既然都认为自己有道理,那要打官司就安心准备打官司得了,何必在网上吵来吵去的浪费坛友的精神?我还是认同莽哥的观点,有些事不一定自己认为那样就真的如此,我还是觉得交警的回复也是客观的,有些话也有道理,并不能因为我们平时对执法部门有意见就全盘否定一切……网上骂来骂去的解决个毛问题?



点评:

声明一下,“有些事不一定自己认为那样就真的如此”,指的是我猜测的梅姓网友的观念,针对的是其对协商处理问题的认识,并不意味着认同“交警处罚有依据”。

前面网友已经说过,如果交警认为自己的处罚站得住脚,那么自己去示范一下如何合规合法地停车。他们能做到吗?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了解,这是不可能的任务。既然连执法者都做不到,“处罚有依据”从何谈起?甚至不得不让人觉得这就是个陷阱——权力在强干公理……为了利益。

综合目前的信息,事实就是:这条路上的停车位方向画反了,地方行政部门对车头方向的设置是错误荒谬的。因为这样,令车主无法做到在不“违规”的情况下停车。

但如果有车主按上位法规定合法停车的话,没有理由根据错误的地方法规处罚别人。

因此,从法理角度,交警不占理,特别是在他们是专业人士的情况下。

支持彼此协商,主要是考虑到成本问题。因为根据个人经验,沟通渠道并不单一,可以选择成本较低的方式。但一定要明白,最有效成本最低的,肯定是公开透明的舆论监督。

因此我不同意你认为“网上骂来骂去”不能解决问题的观点。




发表于 2014-5-26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5-26 1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点评:

声明一下,“有些事不一定自己认为那样就真的如此”,指的是我猜测的梅姓网友的观念, ...

都明白你的意思,也知道你的好意,就是现在不是钱的问题,交警态度和政府的行为让人可愤,至今没有合理解决此事,说什么骂来骂去不解决问题的人,绝对是交警或政府的内线,不甩他

发表于 2014-5-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4-5-26 19: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点评:

声明一下,“有些事不一定自己认为那样就真的如此”,指的是我猜测的梅姓网友的观念, ...

莽的意思不是说交警队占理,而是问楼主考虑维权成本的问题。我相信莽是深有体会的。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不管拖好久,只要楼主执着的追究下去结果都是违法行政的人吃亏,也许是马上,也许是后面的政治生涯。在现在的高压态势下,这么简单的事情他们都分不清轻重缓急,还一味的捂盖子,不知道取舍,一味的给领导添乱。现在的领导和他们关系好,可以捂嘛,以后的领导呢?慢慢的等火山爆发吗?一定要搞过窝案吗?

发表于 2014-5-26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风123 发表于 2014-5-24 20: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点得理不饶人的味道

不是

发表于 2014-5-2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方的雷达 发表于 2014-5-22 1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停车车头朝向何处,道交法并没明文规定,这都是相关人员想出来的。可不许压道路中心实线道交法是有明文规定 ...

下位规定大过上位法了,说明的执法者的无能。什么是司法独立,相如故里现在还是一言堂啊?袁菱的残余袁方?

发表于 2014-5-2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大队怎么不表态了:lol: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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