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楼的好! 对判决不服的很大因素是自以为关系硬,想得寸进尺。而以后的事实也正是关系的较量,已经不是法律的审判了。 你还是看到了本案的症结所在,认识是有深度的,我认为这个看法比较准确。——遵守法律就不会出现他今天这个被动局面。在今天这个被动局面下,再去争持法律依据,诉讼程序,你认为会有好结果吗?其实很容易预测。何况,当事人既然把法官都在骂腐败,我们是否很容易就判断出来,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处理,当事人肯定在劫难逃了? 我提出息讼,就是依据的这个。 处理方案,有一个绝对好的,就是分析评估自己的利益损失,在这个基础上,和对方通过谈判寻求解决,把对方的利益考虑好,自己做点让步,总比拖8年的诉讼,自己都承认身心都受到伤害好吧?就是自己主动承担损失,尽量少是当然,总比僵持下去好。 突围,总比陷在这里好,这样僵持,只有增加自己的损失。由于前面已经可以看到了,自己在诉讼上,已经没有任何优势了,再不突围,只有增加自己的损失。金钱的、人力的、精神的、声誉上的。
我说的方案,和你的意见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你怎么把我给骂起来了呢? 你孺子可教,我愿闻其详,包括责骂和侮辱,都没有关系的。 等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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