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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彩秋芊

女教师购房纠纷案的重大转折:省高院同一案件二次再审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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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3:04 |
目前反腐深得人心,法院也够腐了,希望也好好反一下腐,给人民一个温暖幸福的生存空间!!!:(:(:dizzy::L一个案件审了好几年还在那里翻来覆去地审!!!把老百姓整惨了!!!

发表于 2014-7-25 23:11 |
还是建议你将案子系统的整理下发到《天涯论坛》的法律版块去,那里有很多大律师在里边混,懂法律的人也多,讨论起来更有说服力而且影响面也大!

发表于 2014-7-25 23:12 |
一个小小的购房案件,居然三级法院,四堂会审,是法官的无能?还是因为幕后有腐败的因素?法院的一切开销都是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如同儿戏般地审去审来,判左判右,对的起我们纳税人吗?:(:dizzy::curse::L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20:08 |
1464450873 发表于 2014-7-25 23:04
目前反腐深得人心,法院也够腐了,希望也好好反一下腐,给人民一个温暖幸福的生存空间!!! ...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十八大后,人民看到了党中央反腐的决心,可是为什么对司法腐败为什么没有丝毫震慑力?为什么还在顶风作案?
希望中央巡视组严查司法腐败!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20:25 |
gzcs 发表于 2014-7-26 06:56
一个好的裁判,不仅能让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也能够为民众树立起一个行为规范,在社会层面激起正 ...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本案省高院【2012川民提字第277号】再审提审终审判决书,已生效快两年了。当事双方都未申诉抗诉,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六个月,按照法律规定,本案已是终局生效判决,败诉的太成公司也明确告知法院,按判决执行,显然双方已息诉服判。
    【2014川民监字第74号】民事裁定书,在无人诉告、无立案、无再审事由、无询问、无质证听证、无证据事实的情况下,未立案,先下裁定结果,从古到今,翻遍中外判案的案例,有这样腐败的裁定吗?省高院【2014川民监字第74号】裁定书,是古今中外历史以来,最荒唐的裁定书!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20:26 |
nzdan 发表于 2014-7-25 23:11
还是建议你将案子系统的整理下发到《天涯论坛》的法律版块去,那里有很多大律师在里边混,懂法律的人也多, ...

:handshake:handshake非常感谢!非常感谢!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20:34 |
1464450873 发表于 2014-7-25 23:12
一个小小的购房案件,居然三级法院,四堂会审,是法官的无能?还是因为幕后有腐败的因素?法院的一切开销都 ...

:handshake:handshake谢谢关注!
      一个原本已终结的公平正义的判决,连败诉的太成公司都未申诉抗诉,而且申请再审的期限早就过期,当事双方已息诉服判,那些腐败法官为什么利用职权启动二次再审?要达到的不可告人目的是什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中明镜似的!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6 23:32 |
老朽来也 发表于 2014-7-20 10:59
省高院怎么出尔反尔??????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省高院自己的再审提审终审判决,为什么自己翻盘?为什么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这个问题大家都想知道,真希望中央巡视组能够查清楚、搞明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08:19 |
gzcs 发表于 2014-7-24 10:48
什么时代,“法西斯”反动最野蛮的独裁制度岂能让四川省高级法院重演;拒绝应诉,接到四川省高级法院法西斯 ...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从【2014川民监字第74号】裁定书,的确是最霸道、最荒唐的裁定!,无须立案,无须询问当事人真相,无须再审事由,就直接下裁定推翻再审终审判决,实在找不出比“法西斯独裁判决”更为合适的比喻了。
      你对司法腐败的担心、及不再信任省高院的判决是有道理的。这样的法西斯独裁判决的启动方式,哪有讲理、讲法的丝毫痕迹!任何人也都不会相信这样环境下的应诉,省高院会再居中裁判。任何人都会质疑,庭审过程只是预先设计好的掩人耳目的游戏,玩弄法律的游戏,官商勾结欺负平民的游戏........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08:27 |
gzcs 发表于 2014-7-27 07:24
李少平(天津高院院长):司法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亲历整个过程的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看得见、可感知的方 ...

      一个普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案情原本简单清楚,但在极个别腐败法官的干预和操纵下,让一个简单普通的民事案件曲折离奇,经历三级法院近五年的诉讼,而得不到终结。案件的背后到底有什么猫腻呢?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08:32 |
gzcs 发表于 2014-7-26 06:56
一个好的裁判,不仅能让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也能够为民众树立起一个行为规范,在社会层面激起正 ...

     本案一审胜诉,二审南充中院腐败法官先被买通,发回重审指使乱判、再维持,(本案南充中院直接参与、干预本案的三名腐败官员——伏蜀培副院长、何万波庭长、彭华法官,都已被判刑),在2012年省高院再审提审并纠正了本案冤案错案,作出《【2012川民提字第227号】民事判决书》。省高院终审终局判决的时间已过近两年,当事双方也从未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提起申诉、抗诉,也就是说当事双方也已息诉服判。应当说。依据法律的再审六个月期限规定,本案早已终结。
   本案显然是为虎作伥,让冤案错案卷土重来,腐败为什么那么猖獗?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7-27 17:53 |
1464450873 发表于 2014-7-25 23:12
一个小小的购房案件,居然三级法院,四堂会审,是法官的无能?还是因为幕后有腐败的因素?法院的一切开销都 ...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
   围观也是一种正能量。。

发表于 2014-9-2 05:48 |
gzcs 发表于 2014-7-28 06:12
钱 锋(重庆高院院长)
4月17日,这篇编辑部文章指出,司法不廉不仅损害群众利益、玷污社会公平正义,而且 ...

一个原本已终结的公平正义的判决,连败诉的太成公司都未申诉抗诉,而且申请再审的期限早就过期,当事双方已息诉服判,那些腐败法官为什么利用职权启动二次再审?要达到的不可告人目的是什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9-2 07:42
在这里闹没用的,你还是到北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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