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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惨!惨!惨!8岁男孩被大火活活烧死在公厕内。请李刚书记主持公道(恩阳公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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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4 23:36
公厕在大街上,人流量那么多,没人去救嘛?起火都没人灭火,没人报警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4 23:42
确是一件很悲惨的事,可以理解。朋友,即然事情已发生,我相信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天下,今天是依法治国的时代,送他上被告席哦,由人民法院来解决嘛,我相信会给你一个公道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4 23:47
你们就应该找政府,是他们监管失职,套至他人死亡,政府就该买单,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4 23:52
楼主搞清楚没有?是谁点的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4 23:54
谁是纵火对象?待了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00:11
你们先找市政府出面出来主持公道,如果他们官官相为的话,你就去省委帮你主持公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00:12
可怜

发表于 2015-5-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相信大家和我们一样都感觉到很悲痛,但说我们的政府不作为,我觉得很牵强。事发当天(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中午1:00),死者系通学生,与另两名同龄阶段学生回家报道后,三人相邀至厕所内玩火,且死者回家后告知其母亲他的去向(厕所内),三人到厕所内玩火至一人死亡,乡党委、政府接到群众反映厕所失火后,立即组织乡政府干部亲自救火,大火在一分钟内被扑灭,且马上将此事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当日区消防中队、区刑警队、区法医及玉山派出所同志赶赴到现场,参与事件调查,调查结果为:三人玩鞭炮且用打火机点燃玉米杆至人死亡。乡党委、政府于4月20日下午就与区及部门同志现场与死者家属协商并安抚死者亲属,乡党委、政府并派干部从4月20日下午1:00至4月20日晚上10点多守护死者尸体,乡干部都没顾上吃晚饭。事发后第二日,做出案情通报会,并处理善后事宜,时至今日,乡党委、政府与死者家属及相关人员就善后事宜处理问题召开过不少于6次面谈,但死者家属考虑到纵火者家境贫寒,无能力解决相关赔偿费用为由,要求政府全部赔偿费用(50万元),且死者家属明确表态不通过法律途径,并扬言要上访,难道这样的政府是不作为吗?还是我们现在的个别人员胡搅蛮缠?

发表于 2015-5-5 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493592747 发表于 2015-5-4 22:29
伤心人伤心人及广大网友朋友:
一、火灾发生基本情况
三星乡党委、政府于2015年4月20日中午1点10分接到乡 ...

原来又是一个熊孩子玩火啊,应该积极控制纵火儿童的监护人啊,造孽啊。政府积极澄清和处理是真确的,值得点赞。

发表于 2015-5-5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moon 发表于 2015-5-5 00:18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相信大家和我们一样都感觉到很悲痛,但说我们的政府不作为,我觉得很牵强。事发当天(20 ...

对该事件中死亡的小孩真的表示痛心,对家属丧子之痛表示惋惜。且不说该事件谁的责任。

从这个事件告诉那些粗心的家长,一定要对小孩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小孩儿的监护。如果这次点燃的是别人屋后的柴火垛子,哪后果会更严重,不但会烧了别人家的房子,还可能烧死别人一屋的人。而对于小孩来说,这就是好玩,对于受害者来说是一生都抹不去的悲痛和多年心血化为泡影的惨剧。


家庭,社会和教育部门对小孩儿的安全教育,应该放在一切教育的首位。没了安全,就什么都没了。

发表于 2015-5-5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223.104.2.x 发表于 2015-5-4 20:49
天啦!现在的政府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这些的不作为,导致一个祖国未来的花朵就这样的夭折了。

楼主节哀。事发时监护人在何处?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切按司法程序办理为宜!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0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8岁男孩上厕所,应该不用母亲陪同吧!就在巧合之下,被别的小孩点燃火,被烧死在公厕内,现在政府的人硬是白的说成黑的,硬说是三个孩子玩火,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现在就成了我家小孩被冤死了。

发表于 2015-5-5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胡搅蛮缠?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切按司法程序办理为宜!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08: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的人说了协商6次,现在我把具体情况通报如下:本人因抢救小孩,手臂被烫伤,21号上午有关人员带我去人民医院冶疗,医生说住院治疗,相关人员考虑到有些事情本人要到场,最后让医生开了药,在门诊输液3天,3天液没输完,就有人喊我们回家,事情过了一个礼拜,政府没有明确回复,28号家属询问政府,有关人员说了一句:哪个喊你们来的,我们小孩死了8天了,我们询问有错吗?父母跪求政府尽快处理这件事,让我们尽快走出这份悲痛,政府答复29号谈,29号我们亲属赶到乡政府,却找不到负责人,给负责人打电话题遭挂断,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乡长才出来,说是在开安全会议,没出事之前,公厕就在政府眼皮底下,并没见抓安全,公厕堆放柴草那么久,并没有排出安全隐患,现在出事了才来开安全会,当天乡长出面也没说什么,只是由政府的法律顾问询问了我们关于赔偿的数额,当我们给出了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提出的赔偿数额,政府当时并未提出异议,30号上午政府又通知我们下午到政府去,下午区委有关领导到场,作了案情通报,区委并未明确责任,只是说政府只是搭建一个平台,供双方协调,有关人员还说有理也不能上访无理也不能上访,当时并未提出善后处理事宜。5月l号,政府主要负责人跟家属协商才提出了赔偿数额,家属要求3号再一次协商,可政府的负责人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到今天为止政府负责人并未给明确答复。这就是政府办的事,想想就令人心寒!

发表于 2015-5-5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罪该万死。不过,前提是政府纵的火。
发表于 2015-5-5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走司法程序解决不了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08:4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1:公厕是政府俢建的
2:公厕里堆满了柴草
3:小孩被烧死在公厕内
请问政府到底有没有责任?请各位网友给评论评论。

发表于 2015-5-5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监管不力,有责任。但是把把责任都推到政府头上似乎有点牵强。

发表于 2015-5-5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起火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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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5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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