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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惨!惨!惨!8岁男孩被大火活活烧死在公厕内。请李刚书记主持公道(恩阳公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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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6: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人就是愿意当政府的走狗,当心,夜路走多了要遇到鬼,还是积点阴德,不然到时候会遭报应的。

发表于 2015-5-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三星乡政府不管不问,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应该是还在协调处理之中吧!不知情者,不要妄下断语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7:47
人民政府要对得起人民二字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8:0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就是有能力,走形式还是很行的,到底又为老百姓办了几件实事呢?

发表于 2015-5-5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家的娃儿不带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8:46
修建厕所,考虑不周,公共场所都发生大问题了,存在安全隐患!有责任部分!

两个小孩未成年人!家长必须负监护不力责任!

同时政府还有一个协调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20:17
楼主可以起诉到法院去,你天天找政府,也没办法划分责任,只有法院判决才能解决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20:23
楼主其实心里最清楚,起诉后,点火小孩的监护人责住最大,但他没有钱,所以现只有找政府。楼主其实可以试想,如果政府有好大的责任的话,还拖到今天没有处理吗。所以值得深思。

发表于 2015-5-5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21:24
我只想说,政府不要太它妈的猖狂了,你们个个都在说你们政府没有什么责任,真的没有责任吗?你们政府真的有实际去了解过主要责任吗,人家一个小孩子去上厕所被外面两个小孩子玩火,才烧死的,不找你们政府找那个,

发表于 2015-5-5 21: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望有关个人和部门尽快,妥善的处理!

发表于 2015-5-5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4.104.x 发表于 2015-5-5 21:24
我只想说,政府不要太它妈的猖狂了,你们个个都在说你们政府没有什么责任,真的没有责任吗?你们政府真的有 ...

要依法办事,不是什么事情都找政府?可以向法院起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22:05
与公安回复的不一致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22:41
再生嘛

发表于 2015-5-6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点火的娃儿的监护人和老师都负有监管教育责任.厕所内堆放易燃物更应负安全隐患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6 08:12
这个应该找的是纵火的小孩监护人吧

发表于 2015-5-6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走司法程序才是正确的道路,不论你是告点火小孩的监护人,还是告推柴草的人,还是告监管厕所的政府。

发表于 2015-5-6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法制社会。有什么事情,去找法院。该谁负责就负责。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政府有什么责任,也是跑不脱的。监护人有责任,也是要深入反思的。在网上骂街,起个什么作用。
发表于 2015-5-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孩子在地方的公厕被烧死,首先要弄清谁引起这场火灾?第二这个公厕归什么部门监管?第三,公厕里面的干草是谁的?三方是负主要责任的!
发表于 2015-5-6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真是怪,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不论是谁的责任都该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法裁判才是正确的。为什么受害方却不依法起诉,而是一味找政府?政府也不帮助受害方起诉,而是一味的调解;法律援助也看不到;公安、司法也没有引导走司法程序。这到底是老百姓不懂法,不知道诉权;还是法院太黑暗,老百姓不敢相信,确实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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