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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惨!惨!惨!8岁男孩被大火活活烧死在公厕内。请李刚书记主持公道(恩阳公安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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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15
政府的责任是有的。公厕内堆放柴草是不对的。难道城管也不管吗?柴草堆在公厕内没人管。以致于孩子活活烧死!那城管应该管什么。这就是政府不作为,还要政府干嘛。难道政府就天天座办公室领工资吗?那还要政府作什么呢?可怜天下父母心。人人都在养儿女。为什么政府不主持公道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27
人心同然。8岁男孩被大火活活烧死!作为父母你们是什么心情!人人都是伤心欲望。为什么在政府眼里就看不见呢?拿国家的钱。为什么不给农民老百姓主持公道?天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33
8岁孩孑上厕所还要监护人陪同吗?你家孩子就这样吗?你不配为人父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49
真的惨,政府领导失职,不作为,社会该问责失职和不作为的领导,我的娃儿也才几岁,顶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52
建议楼主走司法途径,但其实楼主自己也知道,完全按法律来判,首要责任肯定是放火的学生家长,其次肯定是死者的家长(玩火的参与者),再次肯定是柴草的堆放者,最后才是厕所的修建管理者,随便怎么划分责任,政府都赔不了50万,所以,其实楼主这招也是很妙的,在网上闹,把事情闹大了,政府一般都要给钱息事宁人,反正钱是国家的,这种事政府虽没多大责任,但也不是什么值得宣传的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53
楼主,节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3:55
政府应该主持公道,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

发表于 2015-5-5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楼主自己也知道错了:过错责任肯定是1、几个玩火的学生(由监护人承担)死者同样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2、柴草的堆放者;3、厕所的修建管理者,不管怎么样都不可能由政府赔50万,所以,楼主不该在在网上闹,你以为把事情闹大了,政府一般都要给钱息事宁人。其实现在政府就是想多给你点钱都不敢,就因为这钱不是个人的,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决定,既然都在网上闹开了,就没有调和都余地了。所以必须走司法程序,由法院裁判。如果不在网上闹,政府倒还有可能拿钱买平安,息事宁人。就是蠢得屙牛屎的领导也不可能现在还为了息事宁人,拿钱买平安了嘛。闹、你就让闹吧。
发表于 2015-5-5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恩阳区公安分局
            关于“惨!惨!惨!8岁男孩被大火活活烧死在公厕内。请李刚书记主持公道!”一帖的回复
“伤心人伤心人”网友及广大网民朋友:
       2015年4月20日13时25分,巴中市公安局恩阳区分局玉山派出所接到市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玉山镇三星乡小学附近的公共厕所有小孩被烧死,请调查处理”。玉山派出所立即将警情上报区局,区局立即组织刑侦大队、消防大队及玉山派出所民警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尸表检验及调查走访,死者孙××,男,现年8周岁,巴中市恩阳区玉山镇群英村5组人,系玉山镇三星乡小学二年级一班学生。经调查查明:2015年4月20日13时许,孙××与苟××(男,10周岁)及苟xx弟弟(男,7周岁)三人在孙××屋外附近的公路上点擦炮玩。玩耍过程中,孙××到公路边的公共厕所大便,苟××与弟弟跟随其进入厕所玩耍,苟××见厕所墙壁处堆放了一排包谷秆,便持打火机将包谷杆点燃,着火后,苟××及其弟弟跑出公共厕所呼救,孙××母亲及附近村民到达现场扑灭火焰后,孙××已经死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孙xx之死不符合立案条件,决定不予立案。目前善后工作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
                                                                                       恩阳区公安分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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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4:18
事情巳这样。政府就给死者家属好好谈谈。不管怎样。死者为大。父母伤心欲望。好好把这件事处理清楚。不要在让死者父母伤心难过了。都是作父母的人。比谁都了解死者父母的心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4:24
看你说的是人话吗?这么大一个活人。活活被烧死!你就不敢到难受吗?你是为人父母吗?你有儿女吗?是你家孩子烧死了就该死吗?那要政府吃干饭吗?老白姓向谁讨公道呢?

发表于 2015-5-5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是这样啊,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都表示同情,但是这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希望大家都吸取教训,不要让同样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6:21
政府的力量就是大什么事都能说成没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6:21
政府的力量就是大什么事都能说成没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6: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啥事道啊!官官相护,哪里才有我们小老百姓讨公道的地方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6:29
小老百姓真难作

发表于 2015-5-5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罪魁祸首就是你 你是监护人 海好意思说 孩子的死就是你监护部到位导致的 一个生命就被你剥夺了 你真该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5-5 16:37
人心何在公道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6: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出这样的话,你简直不配做人,

 楼主| 发表于 2015-5-5 16: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出这样的话,你简直不配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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