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顶一哈,如果情况属实,就你文章中所批露的一些细节,你是完全可以再次通过法律手段继续申诉的!我也想说一句,一些当事的国家官员、警察同志,今天你看了这篇文章,再回想你当年在这件事情上的所做所为,你失眠了??? 1、写得情深意切,真如楼主所说的话,本人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 2、虽然中国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法制社会的车轮是谁也阻挡不了的! 3、在巴中论坛揭露巴中司法系统的阴暗面,版主居然给放行了,难得! 我国是实行的两审终审制.就是一般案件中院二审就是终审。你现在找任何其他行政(包括县以下的原办案部门公检法)都没用!但也还有法律救助渠道:就是向再上上级的法院申诉。把卷拿来一看,就明白判证据是否充分,证据不充分省级法院当为你主持公道! 建议你:1、走司法渠道,别瞎碰。向省法院申诉。 2、最好别在这上面发这样的帖子,毕竟你是终审判决了的,也可以理解你说的是一面之辞(但愿不是),别人告你诬告,你拿不出证据还要吃官司。 3、如果你曾经对这女孩伤害过,你就认了吧,就不要再钻法律的空子了。要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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