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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书剑走天涯

[原创]l六年冤案让我身负恶名,我哭天,你睁一睁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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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公安局的回复,顿觉荒唐之极,(将刘某某搂抱在怀中,抚摸刘某某的大腿、阴部、臀部,致刘某阴部损伤2004414日,我局将严伟刑事拘留,于同年65日移送起诉。)

看来确实是冤案一件。

发表于 2009-4-28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法律

我相信可以给你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09-4-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做过的就不会承认,所以!

发表于 2009-4-28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发表于 2009-4-2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3、在巴中论坛揭露巴中司法系统的阴暗面,版主居然给放行了,难得!

哎!虽说黑暗,还有光明的一面!

发表于 2009-4-2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一生平安!

发表于 2009-4-30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摘自一审判决:

       6.被告人严伟归案后,对强奸事实时而否认,_________,时而招供,_________,时而翻供……

一、填空,请补全中间过程

二、选择

A、警察把严伟打了

B、严伟把警察打了

C、严伟脑壳被门压了

D、警察脑壳被门压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5-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南江县公安局:

    理解你们在网络上的回复言辞,你们的结论是------不存在我所反映的冤假错案

   我没有意外,我只感到悲哀,我会努力寻找证据,把一个真相告诉善良的人们。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了,难为你们还去查阅档案,写一个回复,至少证明,时代在进步,司法在进步,你们在进步。

   关于我案,我会通过一切合法的途径,还我清白,因为,这样可耻的罪名,任何人都不能甘心被平白诬陷,如果是其他的冤案---什么抢杀啊甚至是偷,我可能就算了,这个罪名我绝不能接受,人活一张脸,没有了脸面,活着也等于死了。

   我希望你们能重新侦查此案,能理解一个公民看做是天的名节,能本着公平正义的工作责任感,能学习历史优秀人物,善于办案,办准案,把名字刻在人民的心中,刻在汗青上,从而延续自己的生命价值。 

 楼主| 发表于 2009-5-1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川,看 了你的发言,我 本来不屑和你 说话,你的层次太低了,一副狗急跳墙的模样。君子羞与泼妇争高低,耻与小人论长短,你 还没有泼妇的品味高。

  我能猜到你是谁,宋李中的一个,你们看 了这个帖子,这么久了,你们不会不知道,所以,你就发了那样大粪。你的良心还在吗?你很想立功升官吗?你当警察之前种了几年地?你又干了几件恶事?你又打了几个所谓的嫌疑人?你面对真正的罪犯的刀口和枪口时候,你的腿又筛了几回糠?

老子要在菩萨面前咒你!不要以为没有人知道你的罪恶,天知道,神知道,!!!!!!!!

 楼主| 发表于 2009-5-1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南江县公安局:

    理解你们在网络上的回复言辞,你们的结论是------不存在我所反映的冤假错案

   我没有意外,我只感到悲哀,我会努力寻找证据,把一个真相告诉善良的人们。事情已经过去了几年了,难为你们还去查阅档案,写一个回复,至少证明,时代在进步,司法在进步,你们在进步。

   关于我案,我会通过一切合法的途径,还我清白,因为,这样可耻的罪名,任何人都不能甘心被平白诬陷,如果是其他的冤案---什么抢杀啊甚至是偷,我可能就算了,这个罪名我绝不能接受,人活一张脸,没有了脸面,活着也等于死了。

   我希望你们能重新侦查此案,能理解一个公民看做是天的名节,能本着公平正义的工作责任感,能学习历史优秀人物,善于办案,办准案,把名字刻在人民的心中,刻在汗青上,从而延续自己的生命价值。 

发表于 2009-5-1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向我们四川省公安厅直接反映,希望楼主反映情况属实,如果与所说不符,你将会负法律责任.

我们网址:http://www.scga.gov.cn/

最好楼主直接到公安厅反映情况,我们地址是成都市成都市金盾路9号

四川省公安厅纪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2:00—5:3O;联系电话:(028)86301165;邮政编码:610041),也可以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发表于 2009-5-1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请直接到成都市金盾路9号四川省公安厅纪委;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2:00—5:3O;联系电话:(028)86301165;邮政编码:610041),也可以向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不要在网络上发表这些,毕竟多数人不知道当时真实情况,如果你所反映属实,我相信我们省厅会给你满意答复.

发表于 2009-5-1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住提供真实联系电话!

发表于 2009-5-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电话::(028)86301165,或者直接到成都市金盾路9号反映.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O一11:30、下午2:00—5:3O.

发表于 2009-5-2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期待公安厅纪委能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巴山水香樟。

 您的回复,让我感觉,世界上,还是邪不胜正,你是正统的代言人,而不是那几个别有用心的小人,互相串通,在网络上混淆视听,企图造成打烂嘴巴仗的混乱局面,让人们搞不清事情真相,他们以为,我就会没有办法了而放弃了,我说过,我的名节是天,我会一生一世的整我的案子,生死在所不惜,我相信党,相信法律,重要的是,我相信正义长存与人的心中!!!

  再次对你说,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09-5-2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邮箱是ywyw635099679@163.com

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我在没有联络到相关的媒体和国际援助的完全助力的时候,我得堤防强权的迫害,希望巴山水香樟联系我。其他联络方式暂时没有。我会在年内到省厅上访,现在我为了整以后必需的开支,不得不努力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年了,回来看看我的帖子,沉到太平洋底了!人生末路已近,前尘往事,一路风雨一路泪,苍天在上,神祗在上,人间,善良不灭正义不灭。

 楼主| 发表于 2011-3-22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3-22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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