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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龙门“露丁丁”事件之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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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8 21:05
为了你的搞乱社会,反政体的企图,你娃继续编,早迟会象你那同伙一样劳改!

这个大可放心,你活不到那天。

除了诅咒,来点别的新鲜的。为了赢嘴炮,看你也是蛮拼的。

不过提醒你,这帖是讨论别人的事件的,最好不要再干这些无聊之事偏楼。有理就说理,没理就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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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8 21:40
你这编造谣言诽谤他人的恶性已受到法律制裁,怎么还改不掉,我看你娃离劳改时间不远了!

不远了关你屁事。

现在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要造谣说警黑勾结,你最好说清楚。用这些方式转移不了视线。

你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欺骗民众的勇气来自哪里?你想要顽抗到什么地步?你这花样作死的泼皮手段源自哪位伟大导师?从实一一招来。

发表于 2015-7-28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位先生演的哪出戏啊?你们不觉得你们的行为很搞笑吗?都是扶弱救难的侠士,怎么就在坛里骂起架来了呢?有分歧的时候,求大同存小异就行了。你们这样的“幽默”不用再表现了,别人笑安逸了又不会付你们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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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8 20:59
你调查后给我打电话首先承认错误,不是你承认错误,那又来我听取你的调查汇报,我早已不合你这反政体的份 ...

你会说人话吗?我向你汇报,你算个什么玩意儿,需要向你汇报?

我看到你在论坛胡说八道,给你打电话规劝你一切都要讲证据。我在电话里将我的调查情况与你所述的进行了对比,指出你声称黑社会勒索三万块钱等事没有根据。在我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你的原话是:“既然公安要乱来,我也学他们……”你敢恬着老脸否认有这些对话?提醒你不要忘了,现在是什么时代。

委托两位网友向你转达意见,这同样是事实,两位网友网名分别为“七彩秋芊”和“zhouaiguo369”。在我们进行的长时间通话中,我都向他们完整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希望他们能规劝你回归理智,就事论事,不要搞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我们追求的是法制,不需要用那些下三滥手段。

现在我依然正告你,不要用编造事实的手段,制造不实舆论。只要有我在论坛一天,你的这种方式都会遭到激烈的反对,难以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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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墨脱莲花 发表于 2015-7-28 21:46
两位先生演的哪出戏啊?你们不觉得你们的行为很搞笑吗?都是扶弱救难的侠士,怎么就在坛里骂起架来了呢?有 ...

标乱说,他才是“侠士”,咱只是一个网民。

作为一个普通网民,质疑了“侠士”几个问题,“侠士”张口结舌无法回答,就勃然大怒,还要使出葵花宝典中的功夫灭人……谁敢当这样的侠士?

有分歧求同存异当然是种良好的愿望。但“侠士”要的更可能是求同除异,容不得我等屁民恬噪。不过没关系,只等“侠士”绝世大招一放,世界也就安静了。别人要笑就笑吧,不要过分担心。

发表于 2015-7-28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呼声网络问政] 南充:“1227”广场对殴事件 与“黑恶势力”无关 [color=#999999 !important][color=#999999 !important][url=]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qrcode.png[/url] [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复制链接]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secret.gif 心心相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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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南充城区商业繁华地段的“1227”广场,因为一起群殴事件持续被网络热炒。“黑社会使用管制刀具砍伤搞宣传的商家”的说词,更是格外“惹人眼球”。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该起事件仅为普通对殴,现场无“管制刀具”,更无“黑恶势力”参与介入。警方人士称,正全力展开调查工作。

  网曝“黑恶势力”用刀具伤人

  2015年7月21日深夜23时53分,一条名为《顺庆1227打人了,黑恶势力太猖狂》的帖子,在配上数张相关图片之后,迅速引发网民围观热议。截止记者发稿时,其浏览量超过4万,跟帖量达420条。此外,类似信息还发布在南充其他网站论坛,并且通过手机等移动互联工具对外转播。

  相关帖文内容描述:2015年7月21日傍晚,某家居商城员工前往1227广场准备搞宣传活动,1227广场保安人员予以阻止,双方发生争执。在升级为肢体冲突之后,保安对家居商城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导致其多人受伤。该帖文还显示,冲突中保安一方使用管制刀具,将对方多人砍伤。一张图片甚至显示,家居商城一员工的左肩胛骨下,有一道长长的伤口。

  警方通报系对殴事件

  7月22日,南充市公安局庆区分局通过其官方微博@顺庆公安,对外发布《1227广场事件的情况通报》:2015年7月21日19时许,嘉陵区光彩大市场一家居公司组织约30人,前往顺庆区红光路“1227广场”列队举牌做广告宣传,负责“1227广场”物业管理的2名安保人员上前制止。双方发生争执,进而抓扯,引发过往群众围观。物管保安人员用对讲机呼叫增援,随即10余名安保人员赶到,双方发生对殴,导致双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顺庆区公安分局东南派出所于当日19时30分许接到市局110指令后,迅速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控制事态。目前,东南派出所正在对该事件展开全力调查和处理。

  在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东南派出所负责人介绍:通过多方调查了解,已基本掌握事发经过:家居商城一方打算在1227广场做宣传活动,被保安现场制止。在被责令离场时,双方的语言冲突升级为肢体接触,保安与家居商城一方抓扯、对殴。在接到的呼叫之后,保安一方来了10余名同事,与家居商城一方进行抓扯、对殴。期间,涉事双方及过往市民中均有人出面劝阻调停,但最终未能成功。接到出警指令之后,东南所派出二名警员处警,到场后发现场面混乱,遂呼叫增援,警方最终控制了事态。

  该负责人强调:“从第一批警察到场到将当事双方带离现场,前后只有15分钟时间。”

  双方均称不涉及“黑社会”

  在该起对殴事件中,1227广场保安及家居商城均有人员受伤。伤者中,一名保安左肋有5条肋骨骨折,被送医治疗;一名家居方男子左肩胛骨下皮肉划伤、鼻骨骨折,被送医治疗。

  保安方相关负责人称:根据顺庆区委、政府要求,1227广场属于公司“门前五包”责任区,公司安保人员受权负责管理该广场。所有安保人员均接受正规培训与管理,除夜巡时使用警方配发的橡胶棒外,其余时间绝对不会携带任何械具,更不会携带、使用刀具。事发当天出场的全系公司安保人员,与“黑社会”没有任何关系。该负责人指出,公司多年来在南充的经营充分表明,公司形象好、信誉佳,从未与黑恶势力有所关联。

  涉事的家居商城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天到场的人员中有男性4人,女性14人,均与黑恶势力无关。该负责人说,“当时在1227广场,我们想跳一段时间很短的舞蹈国(快闪)之后再向过往市民派发印有广告的扇子。因保安不允许,我们就开始撤离,不想在离场时双方发生了冲突。我们也从未指认对方涉黑,此事在网上炒起来后,我们还专门给员工及相关人员发出通知,要求大家理性对待,不参与炒作。”

  东南派出所负责人介绍:所有调查均表明,涉事双方绝对不是黑恶势力,现场也没有黑恶势力参与。在现场出现的所谓刀具,其实是家居方广告牌的手柄,有的是很轻薄的不锈钢方钢,有的是圆柱形的塑料管。至于家居商城方人员手掌、肩胛处的伤痕,经分析为斗殴中被不锈钢毛边划伤。该负责人同时指出,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调查。如果伤员的伤情不够立案条件,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恶意炒作将受法律制裁

  南充律师何良平说,就警方透露的信息及网上大量流传的视频分析,本起对殴事件中,涉事双方均有过错,但其责任划分以及是否立案侦办,最终须经由包括警方在内的司法机关作出裁定。目前,双方均应保持冷静和理性,各自搜集证据、各自对伤者进行救治,等待司法机关的最终裁定。

  何律师说:“一起发生在街头的斗殴事件,被他人通过网络恶意放大,这已涉嫌制造并传播网络谣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旦构成恶意炒作、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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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8 22:02
你是人吗?15人没有看到露,3人看到露这是你的调查结果显示,你竟然否定你自己的调查结果,认定警方刑拘 ...

请问你这个叫人的东西,否定了我的什么调查结果?你想表达什么你这种人类才有的独特感受?

二位网友谁否认了我所陈述的事实吗?

发表于 2015-7-28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网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谁是谁非?一目了然。所发贴子全在网上,这叫赖不脱的证据,大家可以仔细看和分辩。网络是把双刃剑,在刺向别人的时候有时也会伤到自己。本来想说很多话,但由于网络太卡,发贴困难,也就罢了。

发表于 2015-7-28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8 12:25
我们在讨论骂“他”过分的事?

警方的行为,当时大家在谴责,直到现在都在谴责。不知道你提出这点想说 ...

       就这个事件来说,个人认为是农村再正常不过的小纠纷,不至于刑拘,后看到警方还在收集证据阶段,就提前通报,以至于我个人认为这是做实郭某刑拘造舆论,其手段和行为及其下流,恶毒,让人不得不怀疑警方处理事件的公平、公正合法性,鉴于警方恶龊的行为,我个人觉得怎么怀疑警方,都不为过,甚至就这个事件来说,龙门警方任何调查都值得怀疑,该事件龙门警方应该退出侦办。
      上面就是我个人的所有看法,和其他任何人说什么干什么没毛钱关系。
       再一个我一直没有鼓励gzcs的一些行为,甚至明确让他更理性冷静的对待舆论监督和提出让他干自己认为应该干的事情,你没看见?
      以上这些我那里不对了?你丫突然疯了似的开始骂我,鉴于我对你人品的了解,实感以外,加以提醒和警告性的回复,你丫非但没有歉意,继续复读机似的骂我,你这难道不适一种语言暴力?劳资能不青筋暴绽么?你丫是不是上次概率说,太低了,这次觉得骂死我概率稳当些是吧?再次提醒你,那个都不行,再次友情提示,虽然你莽,但出格的莽,你得概率都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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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2:5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8 22:23
是你说的委托二位网友向我转达你的意见,你总得有二位证实他们接受你的委托,向我转达你的意见吧!我没有 ...

你当然不需要,你什么都不需要,你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还好我能 言正 实,不会给你留一点机会。

好了,都说了几天了,你到底愿不愿意给大伙说清楚,你所指责的“警黑勾结勒索,构陷有为农村青年”的具体理由?

发表于 2015-7-28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警匪勾结,这是一个怀疑。。因为整个案件有许多疑点,而龙门派出所又没出来给大家解释。

发表于 2015-7-2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8 02:52
关于警方通报的事情,你也认为非常恶劣、无耻,对于警方这样的恶劣、无耻的行为,你认为他们还存在廉耻心 ...


“同样的道理,“恶劣、无耻的行为”发生在另外一方的话,就有廉耻心了吗?就可以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了吗?警方在通报一事上,犯的是形式错误,可能迫于舆论压力,狗急跳墙,出此下策,通报中的绝大部分事实还是有据的。可“私权”方呢?犯的是从形式到原则都荒谬的错误,拒绝对指控提供具体的证据,对质疑破口大骂,甚至进行人身威胁,这难道不是“误导民众,赤裸裸的不要脸,比事件本身露丁丁更恶心百倍”?公权力应当受到监督,“私权力”同样不能任性。如果双方都不存在“廉耻心”,那么双方都应该受到谴责,这是人性的恶,不需要刻意分开彼此。”

      我首先认为作为公权力的警方不应由任何舆论左右你公平、公正、合情、合法的原则,这是你从事警察本身应具备的素质,这点素质都没有能代表什么公平、公正、合法的公权力机构?而你认为警方的形式错误,却实实在在对法律、法制实施了猥亵,对民众认知实施了猥亵,让阳光下的法律情何以堪?让追求真相的民众情何以堪?当然你被这种行为猥亵后,因为还有点快感,给人感觉似爱非爱,似爽非爽、似骂非骂的说:什么狗急跳墙的理由,劳资不得信,但我尊重你的选择。
      在警方这种恶劣和拙劣的行为和行动下,再跟gzcs的一些不当言论相比,我觉得代表公权力的警方其危害更大,所以我一直质疑警方,那里不可以?

发表于 2015-7-28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8 02:52
关于警方通报的事情,你也认为非常恶劣、无耻,对于警方这样的恶劣、无耻的行为,你认为他们还存在廉耻心 ...

“我的确不需要谦虚。”

    是个好娃!

    但你更要冷静和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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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3: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7-28 22:56
就这个事件来说,个人认为是农村再正常不过的小纠纷,不至于刑拘,后看到警方还在收集证据阶段, ...

提醒你需要注意一点,通报是在批准逮捕之后发布的。目前仍在搜证,是因为处于补充侦察阶段。

客观地看,在此之前,论坛舆论就已经很激烈了,包括gzcs在内的一些网友发了好些帖,其中有一些内容明确指出警方存在不当取言证,构陷,与黑社会勾结等内容。警方的这个通报,是对网帖的回应,是对舆论的交待,并不是坏事。

不过谈及其“下流、恶毒”状况,我认为远远低于gzcs的无稽言论。通报内容与我们调查的并无明显差别,只是使用的是非中性口吻。至今没有发现有不实的细节。不知道你是从哪些具体的地方看出你发现的问题的?

你说这是农村再正常不过的小纠纷,我可能与你的意见不尽相同。因为你我获取资讯的渠道不一样。再说了,法律就是这样,不会因为事情司空见惯,就可以忽略。其实人们生活中很多事,都可能违法,只不过没有追究罢了。一旦追究,也会带来大麻烦。

考虑到你这回复中谈到的通报有可能是指后来的“通稿”,意见参见前楼回复,不再赘言。

后面的扯淡你还需要回复吗?最好咱们群里见,我给你评估一下概率。

发表于 2015-7-28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8 02:52
关于警方通报的事情,你也认为非常恶劣、无耻,对于警方这样的恶劣、无耻的行为,你认为他们还存在廉耻心 ...

“有用的部分就在于,我因此取得了资格,可以象个二唐僧那样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说:你放屁了,你放屁了……我的这种说辞会引人注意。”
“无论这个放屁是强硬的公权机关还是现实中的鸟人,毕竟,在公共场合放屁是不文明滴,不大声指出以令其羞愧的话,公共场所可能会充斥各种各样花样百出的屁。”

   你丫还真认为二呀,还引人注意,难怪你复读机似的骂我,我当你放屁了,虽然是在公共场合下放得屁,但是你的生理上有屁是不能憋着的,放放才健康。
   用放屁来指责放屁,一定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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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8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20012 发表于 2015-7-28 23:22
“同样的道理,“恶劣、无耻的行为”发生在另外一方的话,就有廉耻心了吗?就可以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 ...

你每天都在被各种官方非官方消息猥亵,你有没有那种“似爱非爱,似爽非爽、似骂非骂”的“快感”呢?

发现了明显的问题,就要正视。无论这问题来自官方还是非官方,这应该是正常的事。你尽可以质疑官方,但并不妨碍我质疑非官方。

具体到这件事,我没有发现官方有明显问题,而发现了非官方存在诸多嫌疑,我提出来,可不可以?何况,我哪有责备你质疑警方了?你往前面翻几页,有的话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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