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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龙门“露丁丁”事件之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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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6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ysbe520 发表于 2015-7-26 07:49
楼主GZCS,是一位正 义的热心人,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帮助于我,他未向我收取任何一分钱,甚至连水都是喝的 ...

简单地讲,目前感觉是策略出了问题,最直接地导致了程序复杂化,久拖不决。

解铃还需系铃人,积极协商,彼此谅解,可能是比较现实的解决之道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09:49
莽先生看来你对这桩刑事案件的司法 程序时间还是一知半解,目前不是久拖不决,公安现在的司法时间还没用完,逮捕后补充侦查是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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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6.89.x 发表于 2015-7-26 09:49
莽先生看来你对这桩刑事案件的司法 程序时间还是一知半解,目前不是久拖不决,公安现在的司法时间还没用完 ...

程序百度一下就能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我确认是久拖不决。

因为有一定的舆论,警方检方都比较谨慎了。目前处于第一次补充侦查,时间是一个月;也许还会有第二次补侦,还有一个月。他们就算要把时间用完,也说得过去。

问题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件,真有必要吗?我的意思其实很明确,本着对人负责的态度,都不要把事情往复杂里搞,踏踏实实把事办了就成。相互谩骂指责甚至拖延逞强斗狠,自己不负责任,最终让老百姓和当事人为此买单。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5-7-2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6 10:53
程序百度一下就能了解,正是因为了解,我确认是久拖不决。

因为有一定的舆论,警方检方都比较谨慎了。 ...

    这本就是一件简单的屁民吵架扯皮的事,以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处理就好。
   久拖不决,扯来扯去,说来说去,显然还是小事一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11:09
不让你死也要让你脱层皮,看看那些冤家错案和最近发生的错抓,错拘,那个案件公安不是穷尽司法时间,就是不坐牢也如同服刑,难道这不是公安收拾人的一种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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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6 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6 12:24
莽娃儿:警方通过媒体发通稿一事,我们都进行了调查,而且都认为这种作法恶劣,甚至需要追究责任。这点上面 ...

莽娃儿:警方通过媒体发通稿一事,我们都进行了调查,而且都认为这种作法恶劣,甚至需要追究责任。这点上面,我们都在论坛上进行了谴责,哪有什么分歧?
gzcs:你有权对警方调查吗?是公安厅,政法委,双方当事人授权,南充论坛特派记者吗?
民间的调查研究以你个人身份是可行的。调查派出所沒有授权是违法的。

所谓调查发通稿一事,你看问题的角度还真是奇葩!通稿中明显的与事实事不符部分,需要政法委授权才能否认吗?

莽娃儿:但目前与你讨论的并非此事,而是你指责的兰某方的勒索行为以及警方的违法程序问题。如果兰某方真有这种行为,而且警方也给予配合,那么这事件的性质就不同了。你不觉得你有解释细节的必要吗?
Gzcs:我是接受政法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指示进行调查研究;你又不是政法委的领导,凭什么要我给你解释细节。
首先,请出示下政法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任状或者介绍信,以表明你不是在扯虎皮拉大旗。其次,那个什么委员会与论坛、与我们有的鸟的关系呀?你在论坛指责当事方,试图制造舆论,你就必须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理由。再强调一次,你不是给我个人解释,你是向所有网友解释。如果你不能有合理的解释,那么你的话就不足为信,我们就要反对你的这种无理取闹行为。

莽娃儿:你一直强调的这些部分,是此事能掀起论坛波澜的重要因素,难道你不该哪怕提供一点点线索以佐证自己的说法吗?
gzcs:你错在分不清党政组织与论坛的关系;论坛与组织的区别:论坛与组织的一个不同点在于,它并不是以直接的物质利益获取为目标的。它的存在基础通常与精神层面的东西有关:比如情怀、比如兴趣、比如有类似莽先生这样的研究者观念,也有我这无才的批判者观念,某种责任感。论坛有非常强的镶嵌感。网民的来去自由,尤其是“去”不上论坛就行。进入论坛发表自己观念要注册,但离开论坛,比离开一个家庭、组织容易得多。因为它不存在与其它网民的法定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无论你有多强的“镶嵌感”,无论你有没有“情怀”,你都需要提供理由以支撑你的观点。如果你不能提供,哪怕你能说出花来,我们都会以自己的“镶嵌感”与“情怀”发表反对意见,就这么简单。


  任何网民都有权拒绝与自己观念、兴趣、情怀、无关的追索;这应该是论坛发展上的基本秩序吧。你长期错误思维,以论坛捆绑组织,如你对市委网宣办发动的攻击。作为网民我们可以批评官僚,腐败行为,但要切记不要凌架于组织之上。


只准你煽风点火,不准百姓放屁?呵呵,这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做到这样的自黑。


莽娃儿:如果我们追求公平正义,首先我们自己的言论行为就要正直,需要经受得住问诘,否则不会得出正确的结论。
Gzcs:请问你公平正义的内函是什么?搞懂了再来谈!



公正正义的内涵就是,行事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要出于自己的私欲有所偏袒,不要出于意气而编造事实,不要捕风捉影制造传播仇恨,不要以种种借口隐瞒真相,误导民众……我已经搞得很懂了,你想要谈什么?

发表于 2015-7-26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allan2 发表于 2015-7-26 15:14
有人用盘外招?
有人故意将水搅混?
露丁丁与否成了关键,结果是双输或三输或N输

现在把我丈夫拘留了40天了,检察院都说可以取保,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不同意,现在是变相的让我丈夫服刑。迟来30几天的取证,前天下午对一个卖菜农民取证用了3个小时,5点开始,8点结束。其中一个农民中暑呕吐。6月18号抓走我丈夫,我在想他们头一天是在什么情况下对兰某和兰某的16名证人取证完成的?

发表于 2015-7-26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ysbe520 发表于 2015-7-26 16:26
现在把我丈夫拘留了40天了,检察院都说可以取保,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不同意,现在是变相的让我丈夫服刑。迟 ...

检察院说可以取保公安不同意?麻烦,检察院是公安的上级单位,检察院都说可以取保候审公安敢不同意。另外,检察院取保候审和公安取保候审是两个不同单位的行政措施,不需要谁同意

发表于 2015-7-2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ysbe520 发表于 2015-7-26 16:26
现在把我丈夫拘留了40天了,检察院都说可以取保,公安分局和派出所不同意,现在是变相的让我丈夫服刑。迟 ...

另外,公安局回复中说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了,检察院批准逮捕了还可以取保?这不是检察院自己打自己脸吗?不要被有的人骗了。这几点你可以咨询莽娃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7-26 17:24
莽娃儿,你这个调查本来没什么意义,但发出来反而容易误导网友。且不说你没有说清楚没有看到的15人是目睹了整个过程确定没有“漏丁丁”还是只是没有看到。并且乡下人你们可能不了解,比城里人的邻里关系复杂得多,在不用负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很多人说话会因为同郭某,兰某关系的亲疏而而带有明显的倾向性。虽然你也说了调查过程是不严谨的,但事实是确实影响到了不少网友的观点。

发表于 2015-7-26 18:2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闹了,再闹对郭某不利,要给双方下台的空间,你懂的

发表于 2015-7-26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问了38个人,看来调查还是很仔细的。

发表于 2015-7-2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5-7-26 09:19
简单地讲,目前感觉是策略出了问题,最直接地导致了程序复杂化,久拖不决。

解铃还需系铃人,积极协商 ...

需要什么样的策略,才能让程序简单化?
谅解?除了谅解,关押了40多天的当事人是不是就别无他法?
这是整成这样,你是要法律的公平?还是和稀泥算求了了?

发表于 2015-7-26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82.146.89.x 发表于 2015-7-26 09:49
莽先生看来你对这桩刑事案件的司法 程序时间还是一知半解,目前不是久拖不决,公安现在的司法时间还没用完 ...

点大的一点事,一句话不死都得整脱你一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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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7-2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5-7-26 13:56
公平正义的内涵与要求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是新时期广大人 ...

百度了这么多,不就是“行事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要出于自己的私欲有所偏袒,不要出于意气而编造事实,不要捕风捉影制造传播仇恨,不要以种种借口隐瞒真相,误导民众……”吗?

再次请问,你愿不愿意就你指责的事作出具体的解释,让我们了解此事背后是否如你所言,是警黑勾结,恶意构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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