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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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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5
我前几天骑电瓶车在路上躲狗遭“生意”的,不管丛那方面说,我都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5
我绝对赞成。尤其是大狗不管它性格温顺不都必须拴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5
好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6
赞同,强烈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6
狗是无辜的,大家觉得到处都是狗屎狗尿,就觉得该杀狗。那很多小孩子还随地大小便,是不是该杀小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6
赞同,养狗不栓,在公共场合到处跑,对于我们驾驶员来说、太危险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6
赞同!好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6
完全赞同,你们给其他城市管理犬只树了榜样,积累了经验。给你们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7
〈们说的真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7
赞同 女儿怕狗 每次走路上都绕着狗走 一次狗追她 还摔伤了 这个政策好 希望少些乱跑的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7
狗也是有生命的,流浪狗不就等于流浪汉么,如果杀狗,在我看来就等于杀人,狗救人的事件那么多,为何偏偏往不好的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8
必须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18
出现狗伤人,屎 尿到处。应该找出重罚狗主人。跟狗狗有什么关系,它只是动物。跟狗狗如此计较。是不是还不如………孩子被咬,家长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请自我反思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0
不支持,太极端了。遇到这样情况可罚主人,不能伤害狗狗,必竞这不是狗狗能作主的,狗不能为人的过失买单。如果说你家小孩在公共场所乱跑,甚至撒尿,你是不是会把小孩逮来杀了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0
一句话就捕杀,呵呵…学学西方国家如何处理的难道很困难?先捕获统一放到收容所,等待有爱心人士领养等,到最后剩下的实在没有办法则执行安乐死。这样很难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1
特别的赞同,我就是天生怕狗的人,拴住的狗还好,放养的是真心怕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2
超级赞成,讨厌那些不栓狗链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2
人类在生活生产过程当中的宠物越来越体现出了它们的重要性,但在它们身上所带有的病毒也会给他人带去危险,所以我认为这捕杀流浪狗也实属正确,也应该是一无懒之举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2
那也只是一个县城这样,又不是全国这样,要是全国这样,那就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3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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