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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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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6
太赞成了,不是恨狗而是恨人!!这政策太好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7
这些人一天和狗狗过不去……天天杀狗可不是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7
早应全国那样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0
有的人还不如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1
养狗没错,但要管理好!流浪狗看有人带回家养不,没人要养的就杀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3
开车的人开着开着路边突然窜出来一只狗,车祸几率太高,有的人不幸把狗撞了,狗主人出来要求赔偿,死缠烂打!司机经常提心吊胆的踩刹车………我就赞成要么栓狗,要么杀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6
好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6
从有人类以来……就人类和狗就很和谐……现在人类大事杀害狗狗太坏了对于这种人就能活在世界上全家死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9
白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白狗黑狗咬不咬人都是好狗?城市养狗,值得反思。吃了几年饱饭,不得了啦!大养宠物,玩物丧志啊!经济发展了,精神缺失了,道德沦丧了。城市养狗利弊衡权很难吗?当家的政府官员沒人管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09
早就该这样了,只不过担心动物保护人士会发神经.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1
必须的,狗太烦,大街上,公园里到处可见狗屎,大大影响环境卫生。见一个杀一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2
支持、很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2
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3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5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7
不管理好就该杀,有一次开车突然窜出一条大狼狗撞到前保险杆,保险杆撞·裂了还被狗的儿子敲了600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7
不杀不足以消行人及开车驾驶员和公园游人的怒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8
双手赞成,格杀勿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19
杀杀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1:23
春光明媚的时候在公园和亲人或朋友散步游玩、一不小心就踩着一滩狗屎、心里几天它马的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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