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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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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1
应该的。咬到人主人家不管。打到狗要喊你赔。个人建议没铁链的狗咬人被打死不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1
非常赞同,特别是大中型犬种,都说自己狗狗不咬人,那是在家里,你能保证出去也那样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2
赞成杀!养狗的人本来就应该为别人着想,不拴起就该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2
往天看着个大婶叫那狗幺儿乖、她儿子孙子也在叫那狗幺儿乖、听话呵!真它马的恶心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2
我一朋友骑摩托在机动车道压死一条小狗,人车均受伤,报警了还赔狗主人六百,够狠吧!狗必须要主人监管好,狗被其他人伤害了狗主人就没完没了,狗把人咬了好多就不闻不理,说实话狗一动口就得几百上千的疫苗注射费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2
同意,应该。野狗泛滥成灾,很不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3
太好了,强烈要求推广执行!有些人自己都没养好,还佯装宠物。丑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4
同意的全是畜生。而且是没长脑子的畜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4
赞同!任狗狗到处乱跑真的给别人带来很多麻烦。养狗可以,但是应该好好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6
我只想说,养狗没啥子不对,但是请管理好,别给人家添麻烦,随便说一声,请对你们的父母比对狗好点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7
打死没拴的狗、罚狗主人500元、以示惩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7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7
不支持,就算是流浪狗也不该杀,我们应该关爱小动物,别对小动物乱开杀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8
早就该这么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48
养狗最好养在家里,不要到公园、公共场所、小区等绿化埸地拉屎拉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0
应该,不身公共场所不应该狗呀猫等,,浪费粮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1
对那些神精病人放出来危害公共安全的也一律捕杀,费用由其家属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1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4
对那些随地大小便的小孩及连畜牲都不如的人也一律捕杀,捕杀费用由其家属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55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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