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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王光霆

[四川手机报] 会东县规定拴狗链不得超过1米 未拴的一律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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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29
建议将狗链长度放宽到1.8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0
爱狗的那些sb可以保护他们的狗狗爹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0
赞同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0
为什么要射杀狗狗?狗狗属于这个地球,我们共同生活在这个地球上,人类已经占了很多空间,动物生存之地不停缩减,物种不停消失,请保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动物!为我们的后代积积阴德吧!主人不负责任,为什么要狗狗承担责任?可笑!应该处罚不负责任的人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0
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1
不赞同,流浪狗的生命凭什么你来剥夺,那你怎么不去捕杀流浪人,地球是大家的,不是人类自己的。政府要多积德,少作孽,多想些正道,不要一天到晚整些歪门邪道,不务正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1
不赞成,因为狗狗也是有生命的,应该罚狗狗的主人的款,你既然要喂狗,就要对狗狗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2
全力支持,既安全又文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2
赞同!应该向全川推广此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4
特别是两个狗在办事的时候小孩问我爸爸它们在干什么,我特吗怎么解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5
吃多了才养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5
必须这样、且向全国推广实施、狗乱跑乱咬乱拉、狗主人还凶恶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6
赞同,应该在农村也实行这个政策。反对的人可以举手承诺我有爱心流浪狗我全部收养以表真正的爱心,不要在那说什么爱心的假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6
赞同赞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6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7
狗的地位太高了,比他(她)的父母祖宗的地位还高,城市里养狗者几乎被狗同化,乱了传统的人与狗的界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8
赞同非常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8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8
要杀狗的那些人连畜生都不如,没长脑子吗?要杀就杀那些遗弃动物的人。不文明现象也杀狗主人。杀狗狗干嘛。SB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9-9 10:39
那小孩出来到处大小便怎么办,一律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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