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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s258369as

第20次控告南充市中院原院长崔均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事实 (审核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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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互利用,各取所需。

发表于 2015-12-3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腐败严重污染了水源,要依法治国,必须要清理司法腐败!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0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法腐败坑害控告人一家,万诉不理,弱势百姓为讨

                 回公道太难太难了,求助媒体,请求论坛同情支持,谢谢!

发表于 2015-12-3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456 发表于 2015-11-26 16:24
司法公正,国脉所系,民意所在。这不仅要实现,而且要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到、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

顶起!

发表于 2015-12-31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绕了一个大圈,案件又回到了原点

发表于 2016-1-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12-30 19:52
司法腐败坑害控告人一家,万诉不理,弱势百姓为讨

          ...

顶顶顶!

发表于 2016-1-2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12-30 19:52
司法腐败坑害控告人一家,万诉不理,弱势百姓为讨

          ...

支持!

发表于 2016-1-3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12-30 19:52
司法腐败坑害控告人一家,万诉不理,弱势百姓为讨

          ...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6-1-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串通枉法,迫不及待。在07年3月27日,四川省高级法院根据四川省政法委对本案复查重审的文件,启动了

再审程序,举行了听证会,在同年8月21日,申诉人在邮局签收到了四川省法院(07)412号和483号通知书,通知

申诉人补交齐材料,证实该院对本案证据正在审查核实中,尚未作出判决。就在这个时候,南充市中级法院院长共

产党员崔均等人,眼看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事实就要暴露了,未等四川省高级法院作出判决,就迫不及待地串通最

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急急忙忙地用立案庭只能内部使用的业务印章制作出审判文书(07)119号通知书,程序造假,

文书造假,终结程序,和终止四川省高级法院正在审理的正常审理程序,掩盖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事实,制造出了

世界上最阴险最腐败的法律文书!

 楼主| 发表于 2016-1-4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作为公民行为的最终底线,司法作为正义的最大伸张力量,人们往往对法律、

法院及司法人员充满了敬畏。但如果司法人员本身还执法违法、知罪犯罪,法律的神

圣就很难维持。不怕没有公平,就怕天平倾斜。法律就是天平,司法机构及其人员就

是执掌天平主持正义的代表。也正因为此,司法腐败是各种腐败中影响最坏、破坏力

最强的腐败毒瘤,往往被视为最大、最恶劣的腐败。

发表于 2016-1-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均以权压法,徇私舞弊,滥刑下狱,流恶不尽。

        03年依法上诉至南充市中院,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是尹林法官。04年按程序申诉到该院,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是秦学义法

官。经两审法官对本案证据的审查核实,亲临案发现场考查和庭审查明认定:公安机关收集的本案证据违法,张雍不

构成犯罪!并且口头和书面多次向时任院长共产党员崔均报告,特别是再审法官秦学义为本案写下了长达数十页的汇

报材料交给院长崔均,崔均连看也不看,为此秦学义与他们(以崔均为首的审委会)拍了桌子瞪了眼,崔均仍一意孤

行,以审委会掌舵法官的权力,把13 条伪造和假冒证据包装成“瑕疵证据”定案,分别以(03)南中刑终字第167号

判决书,和(04)南中法再终字第6号裁定书判处张雍10年有期徒刑。天大地大法律大,没有崔均的权力大,当事人有

罪无罪,仅凭崔均一句话!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沒有崔均等人的串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既不知道存在“张雍涉嫌强奸一案”,也绝不会凭白无故地伪造法律文书终结本案法律程序,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的伪造与南充市中级法院崔均等人的枉法判决有直接关联!
        由此证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07)119号通知书是司法腐败上下串通勾结压案捂案护官坑民的见证,是用立案庭的业务印章取代院章行使国家权力盗法卖法罪恶的铁证,是下级法院为掩盖徇私舞弊枉法判决的事实,串通上级法院出卖当事人利益进行的一桩肮脏龌龊的交易!

发表于 2016-1-6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45hgfd23 发表于 2015-12-30 09:30
法官腐败严重污染了水源,要依法治国,必须要清理司法腐败!

支持!
发表于 2016-1-7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as258369as 发表于 2015-12-30 19:52
司法腐败坑害控告人一家,万诉不理,弱势百姓为讨

          ...

顶起!
发表于 2016-1-7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147258as 发表于 2015-12-11 19:43
依法严惩司法腐败,才能正党风、顺民意,得民心!

顶起!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崔均以权压法,徇私舞弊,滥刑下狱,流恶不尽。

 楼主| 发表于 2016-1-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复查本案的办案人员,在复查中隐瞒案件事实、证据、理由、诉求、程序、案卷中存在13条违法证据,诸多疑点,及先前办案人员的种种违法事实,空转程序。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12年余,每当申诉人上访,均拿着本案172页案卷笔录,对照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通知书、和检察院的复查通知书,一条一条地指着让他们看,法院用违法证据判决,在多少页多少行,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违法办案的公安、检官、法官是谁,不仅向他们当面详细诉说,而且在《申诉状》中也有详细说明。在铁证如山面前,仍然阴招不断,其隐瞒案件事实真象的种种行为如下:

 楼主| 发表于 2016-1-10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控告事由:1、以权枉法。03年和04年本案依照法律程序上诉和申诉到南充市中院,该院二审和再审法官经庭审

查明认定:公安机关收集的本案证据违法,张雍不构成犯罪!并多次向崔均作了口头和书面报告,崔均暗生奸恶,

以权将案卷中存在的13条伪造和假冒证据包装成“瑕疵证据”判决,对完全无罪的张雍处刑10年。

发表于 2016-1-1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权撑控在腐败份子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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