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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zh3213

[热点事件] 婚内老公偷偷举债,成都女子离婚后“被欠债”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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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15:57
离婚时协议里有婚内债务划分这一项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16:01
煞笔啊居然还有这样的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18:49
共同签字的才算共同债务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5 22:03
不用问了!绝对不合理。在认共同债务方面应该双方知情,并且用于家庭公共开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09:24
不切实际的法,离奇古怪的法太害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11:33
如果男方买彩票中了500万,然后离婚了,是不是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不分给女方,因为女方不知情,没签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14:45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6 18:08
不合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7 08:27
两个人结婚后,一个人偷偷借钱,两人担责,不合理,

发表于 2016-3-27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jinyunshan 发表于 2016-3-17 06:49
原来是中国的垃圾法律。

中国法治不是很好,但也不是黑的离谱!

发表于 2016-3-2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2.28.179.x 发表于 2016-3-17 08:28
一方不知情就是应该不担责。万一有一方是故意借钱然后离婚。另一方就成了冤大头。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要举证证明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由其个人承担。

发表于 2016-3-2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71.209.59.x 发表于 2016-3-17 08:28
都不敢结婚了,太恐怖了!

那也到不至于,如果能举证证明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个人债务。

发表于 2016-3-27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112.53.169.x 发表于 2016-3-17 08:29
不合理,双方共同签字才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

现实生活中,很多是不可能都签字的,法律也只能基于现实来拟定。如果举证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由其个人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08:38
不应该承担,太冤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10:05
不合理!!夫妻一方借钱另外一方却不知情!也没用到!为什么要一起还款!这种属于欺诈!必须双方签名才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10:23
法律该修改了,双方共同签字才算合法的权益。另一个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犯事犯罪了,对方也要一起去承担吗??荒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14:05
就是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14:07
太不合理了都不敢结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20:48
丈夫偷偷地将老婆身份证去办信用卡,又去透支现金,老婆也没有签字。透支后不还还是追究老婆的责任吗?太可怕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3-28 21:02
对于心术不正的男人来说,真会钻法律的空子,女人真的不知情的,太冤了。我家男人就是个在家只要谈到经济就“日死不开腔”的。若我遇到只有同归于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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