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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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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h3213
[四川手机报]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上海通过“好人法”:紧急救护致损害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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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6
帮助别人本是不用争议的事,主要是一些人想到自己要出钱,不如我就恶别人一把,所以说想扶而不敢扶,期望四川早日出台好人法,并增加那些污蔑人的违法成本,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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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天津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6
谁控诉谁举证,很浅显的道理。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为了不冤枉好人,保护好人。哪里有举证倒置,哪里就有畸形,病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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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19
很好!这样就不会给有心做好事的人于过多的心理压力,让好人好事更好的走向社会,满满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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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0
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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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3
有鸟用,各种人渣还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遇到这种事我都是直接绕路,不凑热闹。
别说我冷血,我是亲眼见过有好心人被赖上的。老子一辈子都记得那无赖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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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3
做好人好事,就是应该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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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4
成都有好人法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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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广东珠海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7
就是啊,弄得好人都不敢做了,这是什么社会啊?社会主义社会就应提倡见义勇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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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29
可以安心的帮助他人了,早就应该有这样的法规出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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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4
支持成都出台相应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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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4
一月一千多点公资做一次好人说不定赔上几年工资,有机会也会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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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内江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5
肯定啊,做了好事,得不到肯定,还要担责,所以现在人变的越来越冷漠,越来越无情。社会在发展,可人的素质也也来也低,这都不无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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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6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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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6
早干什么去了?人心被伤透了,做好人还要立法来才能保护,如果立的法律里面没有提醒的,好人还是不好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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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7
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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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8
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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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39
学习雷锋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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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41
保护好人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赖子的处罚力度,应处以10倍以上的处罚,并对做好人为此纠纷造成的损失给以2――10倍的赔偿责任,让更多的人放心做好事,也让那些赖人的骗子望而却步,受法律法规约束做个好人!社会自然山泉一样清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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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42
四川也该跟上,制定法规。诬陷追责,伸张正义,不然,谁敢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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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绵阳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 10:43
我觉得还应该对碰瓷的人也应该立法,,现在道德观简直被那些人侮辱了,进行批斗会好些那些作恶的人感到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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