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发帖的中心思想是反映阆中市人民法院院子彭远违法违纪,并将彭远的违法违纪的事实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楼主也没有在贴中列出彭远的违法违纪的事实,至使很多网民不明白楼主的意思。楼主挖了一个坑,彭远往里跳,指示阆中市法院发了一封与楼主中心思想毫无关系的声明,掩耳盗铃,证明阆中市法院在审理楼主的一起民事案件中没有违反法律程序,从而证明彭远没有违纪违法的犯罪事实,此地无银三百两。彭远有没有违法违纪,腐败行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总之,我相信,民间流传的一句话,吃了被告吃原告。阆中法院公判大会,背后的秘密还没有解密呀,这起违法违纪难道跟彭远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吗?人民的官员好好反思吧,共产党员一定要不忘初心。我认为楼主的这个坑挖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