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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七彩秋芊

[群众呼声] 南部女教师,实名举报阆中法院彭远院长(阆中法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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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司法腐败 发表于 2016-8-24 22:06
彭院长错了不认错,死不认错,还会硬到底!

     :handshake南充中院领导都认为彭远院长的确错了,坚决不认错、不纠错!阆中法院很多领导也认为彭远院长真的错了,但就是硬到不认错、不纠错!
     而当面说他真错了、应当纠错的人,才是忠言逆耳!
     背地里鼓动他违法违纪、鼓动他硬扛着不认错、不纠错,表面是挺他,其实是看中他手中的权力!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谢谢关注!
     这个案子折射了很多司法腐败的东东,也折射了百姓在司法腐败、司法黑暗中的折磨、痛苦和挣扎。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5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aiguo369 发表于 2016-8-25 08:50
一桩民事案,经过三级法院审理,历时七年,胜败反复,充分暴露:一是浪费司法资源,二是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 ...

:handshake   谢谢对公平正义的坚持和呼唤!司法腐败、司法黑暗缺乏监督和严惩,人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这个案子折射了很多司法腐败的东东,也折射了百姓在司法腐败、司法黑暗中的折磨、痛苦和挣扎。

发表于 2016-8-26 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天平任重道远!还记得原广东高院长麦崇楷,.........批示签左边还是右边,大有玄机!;P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26 07:44
疯子到处咬

发表于 2016-8-26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将剩勇追穷寇,痛打腐败不放松,近平撑腰民不怕,万民欢呼贪官怕。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应当重点讨论讨论这个问题——谁是疯狗!
       前四次重复处理,排除案外人的判决裁定均是一致,这需要多么铁的证据事实,更需要多少良心法官默默的无私付出,才能顶住背后疯狂的违法干预。
    案外人对前四次重复处理的每次的终结结论,就因自己都不提出不服,而一次又一次终结生效!
  奇怪的是,当事人不说什么,却由根本不管他的事的人躲在背后到处乱闹,到处乱造谣,这像不像大路边窜出来的疯狗到处乱咬????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咖菲猫 发表于 2016-8-26 02:32
法律天平任重道远!还记得原广东高院长麦崇楷,.........批示签左边还是右边,大有玄机!

:handshake谢谢关注和支持!更谢谢含义深刻、令人深思的语言。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咖菲猫 发表于 2016-8-26 02:32
法律天平任重道远!还记得原广东高院长麦崇楷,.........批示签左边还是右边,大有玄机!

     前四次重复处理,排除案外人的判决裁定均是一致,本已是对违法干预、教唆者最响亮的耳光。
    但是背后的干预者,不知为了怎样的利益,四次终结都是法院生效的终结结论,案外人自已都不提出不服!连最高院二审上诉和二审管辖权自己都会放弃。
    而不管他半点事的人,到处闹,更仗着法院的内部关系和权力,不顾一切的又搞出启动第五次重复处理。
   就像有个网友评论的,哪曾想,竟然从旁边草笼笼的窜出来“疯狗”到处乱咬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handshake就依您,就依您的逻辑思维,讨论讨论“谁”是疯狗到处乱咬人?
    原本这个案子的管辖权挨着尊敬的彭远院长点点关系了吗?到处追着给我做笔录,到处追着给我录音录像。谁是疯狗到处乱咬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zhouaiguo369 发表于 2016-8-26 10:07
宜将剩勇追穷寇,痛打腐败不放松,近平撑腰民不怕,万民欢呼贪官怕。

:victory::handshake点赞!很有才!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 发表于 2016-8-25 13:00
三级法院难道不承担举证责任吗?

司法监督机关难道拿钱不干活,是“天经地义”的吗?

:handshake:@   对于省高院277号判决,我是胜诉一方,对于多次重复处理案外人,我还是四次都胜诉了。
       为什么启动第五次重复处理?难道违法乱搞,就不承担举证责任吗?
       更过分的是竟然冤枉是我方不服277号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虚假诉讼,难道不承担举证责任?
        想怎样冤死都无人监督?:@:@
      这是抹黑了党和国家执政执法形象!损害了党和国家执政、执法公信力!:@
发表于 2016-8-2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暗语,我们看不懂。
发表于 2016-8-2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说的什么
发表于 2016-8-26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这个案子的管辖权挨着彭远院长点点关系了吗?到处追着给我做笔录,到处追着给我录音录像,谁是疯狗到处乱咬人?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6-8-2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阆中法院回复网友说,是南充中级法院指定阆中法院管辖。那么,南充市中级法院至今怎么没人通知我?怎么至今没给我送达《民事裁定书》?

    谁会相信?南充中院不通知当事人,不送达当事人,竟然跑去通知阆中法院的法官?

   如果这不是彭远院长搞的鬼,南充中院的民事裁定,怎可能先从阆中基层法院法官嘴里说出来?

发表于 2016-8-2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群法盲在这里讨论审判监督程序不合法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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