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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yucd
[即时新闻]
广安女子被高空飞镖扎中头——这次,可能还是只能告整栋楼
广安女子被高空飞镖扎中头——这次,可能还是只能告整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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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广东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5:58
只能说素子太差了,逮到高空抛物的直接15年以上的刑期。致死的判死刑连带民事赔偿。看有人还敢丢不。对于找不到人的就那栋抛的那栋全部起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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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5:59
法律是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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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5:59
列入危害公共安全罪,重惩重罚,无辜者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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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1
该由公安部门贞办,不能连累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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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4
司法精神之一,保护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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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5
查肯定查的出来的。看怎么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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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6
我觉得,这个高空治理难题只要发生了,首先由所在物业公司负责先行赔付,找的到肇事者就由肇事者补给物业公司,找不到的话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只要物业公司有一家因此被赔付,我就不相信全国的物业公司以后不注重小区的各种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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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内江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7
我认为应该由物管方来履行找出肇事者的责任,如果一定时间范围内无法找出的,由物管方承担,因为这是他们作为一个盈利性管理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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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7
全部连坐,对无辜者不公平!比如说,二楼的扔东西砸到人了,但没有查出来,我住三楼看见没有查出来要连坐!那我干脆也扔一个,大家一起把事情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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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9
政府的钱是谁的钱?是更多公众的钱,你取消整栋楼的赔偿了,又规定更多的人来赔。我都不晓得这是神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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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09
无奈,钱重要还是人重要,要是受伤害的是自己人,你会不会觉得这样的做法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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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绵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12
关其他人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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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绵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14
整幢赔偿是对受害补偿有人道!但都赔不合逻辑,普通楼4个单元,如果1单元位置伤人,四单元相距甚远没人手劲大到能扔到一单元,电梯公寓两单也相离远,为了多补偿受害者都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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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17
要是当官的家人被害肯定就能查出来,平民的案子是不好查,大家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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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20
不能让无辜者担责啊,公安机关干什么用的验不出来个元凶?这对无辜者也太不公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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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21
我上次抱着三个月大的宝宝,那天我运气好,打了一把太阳伞,路过一栋楼,楼上有人丢了一个桃子,“咚”一声砸在头顶,吓坏了我,幸好有伞,不然宝宝的头可就遭殃了!这些人,不不仅仅是道德问题,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过失伤害他人的罪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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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贵州遵义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22
指纹识别不出来这栋楼所有人谁是凶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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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成都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22
没有办不了的事情
就看有关部门办不办法制社会有困难找警察,有事拨打12345找政府
这样的事情就是体现和验证这句话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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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1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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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监控是很难找到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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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四川绵阳手机网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9-19 16:24
首先应由政府付给一定的费用,将受害人医到起,再來追查责任不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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