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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武汉一女子“拾机不昧”却将手机误还假失主,或面临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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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0
不是有微信号吗,不是报了案吗?让派出所查找,如果派出所不找,那是不作为,设派出所干嘛,要警察干嘛,拾金不昧,是正能量,要为好人撑腰。并对冒领者予以惩戒,给予媒体曝光和罚款,好好打击打击那些坏家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0
不是有微信号吗,不是报了案吗?让派出所查找,如果派出所不找,那是不作为,设派出所干嘛,要警察干嘛,拾金不昧,是正能量,要为好人撑腰。并对冒领者予以惩戒,给予媒体曝光和罚款,好好打击打击那些坏家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1
应该严惩冒领的人,不然,这个社会风气越来越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1
不应该让人家赔偿,说的好听一点是你不小心落下的不好听就是敲诈人家员工,你自己丢手机,凭什么让别人赔偿你,要怪还是得怪自己的粗心大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2
以后就交给警察了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3
这是一个教训,哪怕好心,你也的仔细。至少这个新闻教会了我以后遇到这类事该怎么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5
应追究冒领的人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6
扬善罚恶,严查重罚冒领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7
不赔,不能打击拾金不昧人的积极性,可以协助手机主人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8
不应赔偿!假如手机不是遗忘在酒店!而是路上!谁赔!自己的大意不应由拾金不昧的人来承担!这个社会太需要雷锋!而不是去抹杀这种精神!店员只应配合派出所协查!这应是公安大哥展现威风的时候!不应事小而不为!拯救的不只是手机和员工!而是一种助人为乐!极极向善的精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18
不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20
不应该陪!自己不慎丢失

发表于 2017-1-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的人太多了,旧手机能值多少钱,素质太差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25
以后捡到就还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26
该死的冒领者,太没良心了。应马上去归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30
,哎,以后谁还敢做好事哟,好的风气都会烟消云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31
这又多难,只要查到就按侵吞他人财产罪严格论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32

餐厅捡到客户遗掉的财物,
我建议应交给派出所來处理!
以免带來不必要的麻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37
失主占八层,女子占二层。如果找到那拿手机的人就罚他退还手机并赔一部新的给那女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2:41
查出冒领狗就地正法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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