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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武汉一女子“拾机不昧”却将手机误还假失主,或面临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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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26
应保管而不是追失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28
我觉的冒领者,太没有道德了,做人起码还是要有点素质,你拿了本不是你的东西你好意思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28
如果是这样的好事,谁都不要去做,做了好事什么也没得到,到还吃官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38
看到做好事的不少,被法官,公安机吴判冤的好人也不少,如若公安等相关部再枉判,见义大家不做好事,少添麻烦,让整个社会麻木,因为好事难做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54
尔应赔偿责任。这只能说非实主沒有道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7:57
赔偿应该是冒领的人,跟还钱的人有什么关系,别人已经做到了拾金不昧,难不成还要别人赔偿你的损失?自己的东西保管不好,怪别人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8:47
处于好心服务员,不应该培,对冒领者追究刑事责任,第一个律师在放屁,第二个说的很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8:55
不应该,该客人的手机并非寄存物品,服务员并无保管和返还的义务。而冒领手机的客人已涉嫌侵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9:01
应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9:31
冒领’佰人的东西,是不要脸的人,最该万死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9:49
按理来说不应该赔,我觉得张敏律师说得很有道力,顾客的财务当然该自己保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19:53
“好人”不好当呐。……拾金不昧
“坏人”不愿做嗱 。……捡到归私人
最好捡了东西等失主来认领,说明得了详细才归失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0:02
不该赔。失主和冒领者各负一定责任。冒领者重罚。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7-1-2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细致一点 等记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给错了也好找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0:28
不该担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0:29
不是你的手机,你就不要领!酒店有监控,把你查出来,人大面大的,多丢人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0:35
看来遇什么事情都要冷静点,积极,热心都稍微保留几分。至于赔的问题,该员工、可不赔,但小心话得说说,酒店老板出于管理(可按求捡失财物登记,上报),或维护酒店长远利益,辨明事实后可作适当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0:37
这好办,掉出监控看车号就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1:09
如果姑娘交还错失主属实,那只能负责过失责,可担次次责。查实冒领者应追究非法占有罪,并培偿失主的经济和姑娘的过失培款及精神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 21:20
如果这也让赔那就是法律的悲哀了,法律的存在价值是惩恶扬善约束不合理的行为。你这明显是恶没惩戒到却把善良抹杀了。试问还有公理吗?要法律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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