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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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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27
为了所谓的稳定与和谐,我国的法律地位已在改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37
市风日下都是公检法为了少事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38
法官是肇事者的亲属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43
坚决反对政府支持那些违反交规、和法律公正的所谓弱势群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46
要是谁家老人,想不开,自己跑到路边撞车?是不是该停车也该出钱了?自然法则存在是强者生存,弱者淘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52
这法官也是奇葩,按照正规程序,死者家属应该赔偿被撞车辆的维修费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53
那这么说前些天网上出的  快递哥骑车撞坏宝马的事                不但没有错而且宝马司机也应该赔偿不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8:59
这个法官是死者的儿子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10
这个跟碰到电线杆子或路灯杆有什么区别,如果撞到路灯杆死了的该谁赔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23
什么法?还让有车的好好过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24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里为什么就不平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24
人都死了,赔来有何用?还不是亲属享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28
你们说那么多,谁拿生命去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28
大家都不开车,走路去碰电瓶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38
这可以理解成在纵容弱势群体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38
”。否则“法”就显得很沒“道理”。也不利于确立法治的权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39
狗屁的判决,扰乱公平与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0
这种撞死的死者方,应该赔车主的车辆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0
这种撞死的死者方,应该赔车主的车辆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0
这种撞死的死者方,应该赔车主的车辆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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