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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男子醉酒骑车撞上停放汽车身亡,家属索赔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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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0
这种撞死的死者方,应该赔车主的车辆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0
这种撞死的死者方,应该赔车主的车辆损失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3
这样判是在扰乱社会风气,也许骑电瓶车的比别个开私家车的还有钱,居然会根据弱势群体来判,太无法理解,我们是法治社会,哪个违法了就应该承担责任,没违法的就不要让别人冤枉承担这些所谓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3
只是考虑维稳而不依法理,所以判决奇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6
机动车既然没有过错为什么还要赔偿啊!这不是打劫吗?有车的就必须被宰吗!公理何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7
看看那鸡巴法官的车在哪,我也想去碰一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7
  法官的判决,简直是毫无道理,你妈逼你机动车在交通上面出的事故,那车停的那个地方,那是交通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7
我认为不能全怪法官,有现在的交通法,也算有法可依。只是不知那些人模狗样的立法者当时是怎么想的,此法又是如何通过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8
我觉得交通法该完善的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8
交强险是应对此类事故的险种,但判决不能判无责任车辆承但赔偿责任。仅能以车方保险公司基于交强险范围内给予支付,而保险公司不能以此增加车方下一年度办理保险费用!但有责而由保险公司理赔或承担费用实不可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48
那个法官叫什么名字,能公开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0
这就是在助长他们违章法律法规只真对机动车辆这是在国内开车的悲哀保险公司赔偿对车主还是有影响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4
中国法律就是被这些畜生搞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4
怎么会这样判?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无责赔有责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4
停着的机动车和行驶着的机动车伤人,不能相提并论,停着的车,只要不影响交通或违章停车,就不应索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5
我说还应该造汽车厂来赔或者是发明汽车的来赔按中国的国情中国的法官真是狗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09:55
啥鸡巴法院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0:03
明天把车卖了,买电动车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0:04
这条法律条款完全是异想天开的,以为以此来显示要维护弱势群体,但实质上是纵容不法份子的欺诈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3-16 10:04
我也遇到同样的事,电瓶车闯红灯看了监控确定,对方全责,后来事故科处理时,把电瓶车主教育了一下,反过来对我说:他没有买保险,没钱陪,而我买了保险让我认全责,由保险公司来陪,我也没有损失,这样马上就可以结案,不然对方是弱势群体,又没钱陪,就拖很久无法结案……后来按他们说的办了,当天就就办好了,,这事过了很久了,心里就是不舒服,就因为他是弱势群体,就因为他没有买保险,就因为好结案快,真理在那里,法律在那里,正义在那里,道义在那里,就因为是弱势群体,把什么都推翻吗?再再说了了,骑自行骑电瓶车的的说不定,人家还有很多存款,住别墅咯,开车的一定就是富?怎么来确定他是弱势群体?,太不靠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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