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做法,无可非义.既然房子不加名,意味着如果婚姻出现问题,房产不属于女方,是其一;辞职带娃当全职太太,就意味着女方将失去工作和收入来源,一位婚变,让女方咋活?是其二;婚姻从情感上是爱的结合,什么是爱?爱就是付出,男方不加名,本就说明男方心不诚,有利用占有之谦.又何来爱?是其三;婚姻从法理上讲本质上是"契约"行为,或者说是打伙过日子,当想女方付出,而自已尽占便宜,还随时可毁约,那有这么好的事,真把别人当傻瓜?是其四;最后,女方一有父母,一但婚变,没房、没工作、没生活来源,叫她和她父母咋办?还有其它不确定因素,故女方行为正当,而且,这样的男人值得爱么?女性朋友们,请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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