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房管局局长: 2006年6月1日、6月5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国龙花园十八、十九栋两家二楼住户相继被入室盗窃,损失严重!求助无门,
特向成都市房管局领导反映此事。 当初入住该楼盘时,业主就对小区的治安及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措施方面提出相关询问,并出于安全考虑,准备安装防护栏,但国龙物管部门承诺小区内有24小时红外线监控、24小时有小区保安护卫巡逻,能够保证业主的财产、人身安全,如果发生业主被盗事件造成损失由小区物管部门负责,因此不准二楼及其以上住户安装防护栏。现在出现了二楼住户连续被入室盗窃的案件,但该小区物管部门却百般推诿!小区物管主任乔艳出尔反尔,时而说协商解决,时而又开脱责任,反复无常,毫无诚意!约好6月12日协商解决此事,但到了12日却避而不见!! 13日,被盗的两家业主在物管处找到物管主任乔艳时,她竟当着新闻媒体记者的面说“业主被入室盗窃是社会治安的问题,是政府部门治安管理不力造成的,与他们国龙物管无关!你们应该去找国家!找政府!”在场记者当即指出:你说这样的话可是要负责任的! 作为业主,我们认为:入住国龙花园,缴纳了物管费,就与物业管理处产生了约定的合同关系,物管企业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小区内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试问乔艳:难道物管处只管收钱,出了问题政府“埋单”吗?!按乔大主任的逻辑,业主岂不白养了你们物管处!就是养条狗也知道为主人守门噻!乔大主任简直就是强词夺理,缺乏修养,没有文化! 后来,我们多次找小区物管均遭推诿,乔艳和护卫队长黄振纲还恶语伤人,还以是“黑社会”相威胁。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多次找青白江区房管局,区房管局领导表示,他们也无法协调处理此事。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发生这样的事,让我们难以理解! 青白江区房管局行政不作、执行力太差,对物管企业放任自流、监管处理不力,是造成小区业主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请成都市房管局给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业主一个明确的说法。 强烈要求国龙小区物管部门必须尽快赔付小区被盗业主的一切损失!!!
小区受害业主 200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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