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主述观点.恐怕支持认同你的人不多 本村公益事业.只要是本村在生者.那怕120岁老人或3月婴幼.皆責无旁理的交纳.这个和国家或社会的尊老爱幼政策风尚就是在不同境况中诞生的两个不同概念嘛.你要把不是理由的理由强抠成理由,那只能是越描越黑.至于你说八十几岁不该交.不错他是无能交了.但他继承人是交纳义务人.如果说他只是一个人了另无他亲.减免必然,不信即使你提起诉讼法庭也不会支持.
本身这硬化村道.人平集资就是上合天理.中合法律,下合人情的一件好事情,你为了........村干部,却晒出自已的........多不划算呢??坛友心中一杆秤,你看看支持你的人有吗?许久不狂南江论坛.今偶打开看了你叙,免不了说了几句.可以陪你就村道集资问题更进一步探讨,我同时也只是在就事论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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