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坠江事件从实质上讲,根本就没有引起立法部门的重视,请问:法官立法的目的是什么?又为什么要等造成了严重后果以后才来定罪,追责?重庆公交亊件追责结束后是谁买的单?多少个家庭,那么多生命就短短的几秒钟就被那位美女代走了。我的理解是:立法部门与律师是相互关照,相互利用打伙求财,他们这次所立出的法其目的只是为了,给律师找事做。如果那些参与立法的部门及个人诚心为众人的生命,家庭的圆满,重庆事件以后永不再发生,在公交车上出手打骂司机的行为判无期,动手抢夺方向盘的现场打死。立法一步到位,不需走任何法律程杼,公平透明。朋友门切记永远没有那个乘客因错过站台而付出不惜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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