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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最高法:对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等行为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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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4:54
早就该这样,谁的责任就该谁负责,还有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在前,造成的交通事故,机动车就应该一点责任都不负,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07
我关心的是好久开始执行,不要一拖就是半年一年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09
霸座的也应该立法,尽快立法。不能行政处罚应该刑事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11
遇到抢方向盘的驾驶员也要冷静,果断停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17
为何才出规定呢?人民的眼都望穿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19
这项法律为什么只针对公交?抢其它的交通工具的方向盘不包括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34
出租车算不算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38
支持,我100个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42
亡羊补牢还未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45
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57
人都是人,不论你在干哪项职业,要遇事情讲道理,平等代人,互相尊重,谁也不高人-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5:59
坚决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02
应该的,以免一车人都陪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05
公交车驾驶员也不全是好人,有的是公交车驾驶员故意挑事坏的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05
这种抢夺方向盘的事情,应该重处理。车上那么多乘客,师傅开车,应该保持清静。及时师傅有点不对,也不应该去抢方向盘,或打师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06
普通老百姓遭骗遭抢遭暴力,怎么没有见立案侦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18
实实在在早就该狠狠打击,以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29
还是抢夺公交车驾驶员方向盘或殴打驶驶员,不顾车上乘客安全的都应依法严办。同时我们得多多体谅一下每一位驾驶员的辛苦付出,他们曾天往返于一条路,都在默默奉献他们的人生年华,一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怨其烦地把每一位乘客安全送到家,我们要为他们点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29
对于那些在公交車上行兇作悪,造成重大人身傷亡的悪人最重该执行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1-11 16:30
现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什么法律,法律是为有钱有权的人制定的。现在的世道谁又有理,说不清楚,抢没抢方向盘,为什么会和驾驶员发生争执。等等……。有些驾驶员扙着有重庆事件保护也会无法无天耍横的!只是一条,骂驶员在驾驶时不能与旁人闲聊,这又怎么会与乘客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个问题又有谁出来纠正呢?但不纶如果,应该把羊为停下来解决!来不来就要判刑,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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